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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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AFGGZ02364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FGGZ02364

各投标单位:

现对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2023AFGGZ02364)补疑如下:

1.问:“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幕墙业绩不予认可)。1、请问地铁项目装饰装修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有效业绩?2、请问工程项目土建安装总承包范围内包含有装饰装修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有效业绩?如若可以,须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请说明。”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问:“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监狱是否属于公共建筑,是否属于有效业绩?”

答:监狱属于公共建筑。

3.问:“我单位报名参加“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此项目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幕墙业绩不予认可)。招标文件P28页,业绩需要提供的资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现请问:经过总包正规公开招标的分包项目,有查询网址,有合同,且竣工验收报告有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我单位)的盖章,请问该业绩是否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分包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单位章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问:“图纸与清单中提到的PVC同质透心地胶的厚度是25mm,是否为笔误?是否为2.5mm厚。”

答:PVC同质透心地胶的厚度为2.5mm。原图纸、清单控制价不再做调整,投标人按原清单编制已标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PVC同质透心地胶的厚度按2.5mm施工、计量。

5.问:“招标文件内投标人资审业绩及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总包合同中包含不低于3000万元(含)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盖合同*方单位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问:“本项目是否对项目经理无业绩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7.问:“本项目是否对技术负责人无业绩及职称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8.问:“物料书中部分材料的参数与清单中不符,如“CT-03仿大理石纹灰色墙砖”,物料书中规格为“800*800mm”,清单中规格为“400*800mm”,请明确此类材料的参数是否应以清单描述为准?”

答:按清单400*800mm为准。

9.问:“请补充开关插座及标识标牌的物料书。”

答:已补充,详见“集成电路物料单2023.11.06”开关插座项。

10.问:“请明确,不平衡报价评审中“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部分,异常降幅的评审标准是否与异常低价评审的指标一致,为87%?”

答:详见招标文件中异常低价评审相关评审要求。

1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第2列(名称、规格、型号)、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请明确是否仅表格中需响应名称和数量,软件中由于各单位套价思路差异,名称与数量无需与表格保持一致?”

答: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相关要求。原10月27日发布的本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内容进行调整,现修改后如下: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工程名称: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承包人承担的

风险幅度(%

基准单价

(元)

备注

1

普通纸面石膏板 厚度 9.5mm GB/T 9775

m2

19122

5%

8.41

2

普通纸面石膏板 厚度 12mm GB/T 9775

m2

14475

5%

11.94

3

细石混凝土-C25 GB/T 14902 (非泵送)

m3

469

5%

506.97

说明: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发布。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12.问:“石材墙面干挂ST-01灰色大理石厚度是多少?请明确。”

答:石材墙面干挂ST-01灰色大理石为20mm云朵拉灰大理石。

13.问:“本项目栏杆等主材拆除后是否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还是由业主利旧处理?请明确。”

答: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本项目涉及的门窗、原电梯处防护板、部分配电箱、线缆、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报警系统、部分排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部分消防栓及喷淋系统、抗震支架拆除及外运等费用,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充分考虑残值回收,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4.问:“配电房变电所到配电箱进线电缆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增配电箱进线至变电所配电房等线缆是否在本次施工范围,若在是否已计取?请明确。”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5.问:“B1#楼安装招标清单第152、153条清单描述一致工程量是否重复?请明确。”

答:材质不同、不重复。

16.问:“暂定工程量具体为哪些内容?请明确。”

答:本工程无暂定工程量。

17.问:“新风机房、楼梯间、强弱电间阴影区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补疑。

18.问:“墙、顶、地面变形缝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明确具体做法。”

答:仅C1#墙、顶、地面变形缝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余楼栋无。

19.问:“固定家具柜体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补疑。

20.问:“请提供总平图。”

答:不提供。

21.问:“本次招标现场临时水电接入点是否由总包提供?”

答:临时水电接引自行解决。

22.问:“规定技术标总页数不超过50页,是否包含封面、目录、图表等?”

答:是。

23.问:“现场垂直运输是否提供专用电梯?”

答: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补疑。

注:此次补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补疑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补疑内容执行。

招标人: (略)

地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4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5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AFGGZ02364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FGGZ02364

各投标单位:

现对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2023AFGGZ02364)补疑如下:

1.问:“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幕墙业绩不予认可)。1、请问地铁项目装饰装修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有效业绩?2、请问工程项目土建安装总承包范围内包含有装饰装修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有效业绩?如若可以,须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请说明。”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问:“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监狱是否属于公共建筑,是否属于有效业绩?”

答:监狱属于公共建筑。

3.问:“我单位报名参加“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此项目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幕墙业绩不予认可)。招标文件P28页,业绩需要提供的资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现请问:经过总包正规公开招标的分包项目,有查询网址,有合同,且竣工验收报告有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我单位)的盖章,请问该业绩是否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分包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单位章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问:“图纸与清单中提到的PVC同质透心地胶的厚度是25mm,是否为笔误?是否为2.5mm厚。”

答:PVC同质透心地胶的厚度为2.5mm。原图纸、清单控制价不再做调整,投标人按原清单编制已标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PVC同质透心地胶的厚度按2.5mm施工、计量。

5.问:“招标文件内投标人资审业绩及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总包合同中包含不低于3000万元(含)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盖合同*方单位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问:“本项目是否对项目经理无业绩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7.问:“本项目是否对技术负责人无业绩及职称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8.问:“物料书中部分材料的参数与清单中不符,如“CT-03仿大理石纹灰色墙砖”,物料书中规格为“800*800mm”,清单中规格为“400*800mm”,请明确此类材料的参数是否应以清单描述为准?”

答:按清单400*800mm为准。

9.问:“请补充开关插座及标识标牌的物料书。”

答:已补充,详见“集成电路物料单2023.11.06”开关插座项。

10.问:“请明确,不平衡报价评审中“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部分,异常降幅的评审标准是否与异常低价评审的指标一致,为87%?”

答:详见招标文件中异常低价评审相关评审要求。

1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第2列(名称、规格、型号)、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请明确是否仅表格中需响应名称和数量,软件中由于各单位套价思路差异,名称与数量无需与表格保持一致?”

答: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相关要求。原10月27日发布的本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内容进行调整,现修改后如下: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工程名称: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B1#楼1-12层及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承包人承担的

风险幅度(%

基准单价

(元)

备注

1

普通纸面石膏板 厚度 9.5mm GB/T 9775

m2

19122

5%

8.41

2

普通纸面石膏板 厚度 12mm GB/T 9775

m2

14475

5%

11.94

3

细石混凝土-C25 GB/T 14902 (非泵送)

m3

469

5%

506.97

说明: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发布。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12.问:“石材墙面干挂ST-01灰色大理石厚度是多少?请明确。”

答:石材墙面干挂ST-01灰色大理石为20mm云朵拉灰大理石。

13.问:“本项目栏杆等主材拆除后是否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还是由业主利旧处理?请明确。”

答: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本项目涉及的门窗、原电梯处防护板、部分配电箱、线缆、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报警系统、部分排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部分消防栓及喷淋系统、抗震支架拆除及外运等费用,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充分考虑残值回收,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4.问:“配电房变电所到配电箱进线电缆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增配电箱进线至变电所配电房等线缆是否在本次施工范围,若在是否已计取?请明确。”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5.问:“B1#楼安装招标清单第152、153条清单描述一致工程量是否重复?请明确。”

答:材质不同、不重复。

16.问:“暂定工程量具体为哪些内容?请明确。”

答:本工程无暂定工程量。

17.问:“新风机房、楼梯间、强弱电间阴影区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补疑。

18.问:“墙、顶、地面变形缝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明确具体做法。”

答:仅C1#墙、顶、地面变形缝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余楼栋无。

19.问:“固定家具柜体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补疑。

20.问:“请提供总平图。”

答:不提供。

21.问:“本次招标现场临时水电接入点是否由总包提供?”

答:临时水电接引自行解决。

22.问:“规定技术标总页数不超过50页,是否包含封面、目录、图表等?”

答:是。

23.问:“现场垂直运输是否提供专用电梯?”

答: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补疑。

注:此次补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补疑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补疑内容执行。

招标人: (略)

地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4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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