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07日 17: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熊、小刘 | ||
项目联系电话 | *、*@*q.com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q.com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事项1: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1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政事业性发票。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2: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2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3: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3的内容进行更正: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无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联系方式:0598-*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q.com
项目联系人:小熊、小刘
电话:*、*@*q.com
福建 (略)
2023年11月07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07日 17: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熊、小刘 | ||
项目联系电话 | *、*@*q.com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q.com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事项1: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1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政事业性发票。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2: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2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3: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3的内容进行更正: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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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联系方式:0598-*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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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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