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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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17:5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熊、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 *、*@*q.com
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事项1: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1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政事业性发票。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2: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2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3: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3的内容进行更正: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熊、小刘

电话:*、*@*q.com

福建 (略)

2023年11月07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17:5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熊、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 *、*@*q.com
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购买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事项1: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1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政事业性发票。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2: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2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件: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3:

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合同包3的内容进行更正: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行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更正为:

(五)支付方式

严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协议 (略) 农业农村局预拨付50%培训资金,培训单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项 (略)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对项目实行一次性报账,在报账后的一个月内拨付剩余50%款项。培训单位依收款金额出具普票、增值税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事项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4 09:30:00,更正为:2023-11-15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熊、小刘

电话:*、*@*q.com

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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