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7,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略) 系统车辆、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采购项目答疑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略) 系统车辆、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一: 招标文件中第六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2.5 资格要求”中“ 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授权书除外)。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评标委员会经审查缺少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按照招标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与赔偿相应损失。 质疑: 特别说明里要求需提供原件,“缺少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 因绝 (略) 注册地不在渝, (略) 营业执照原件备查,不符合普遍性原则,建议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原件是否不用提供原件,仅提供加盖投保人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答:因绝 (略) 注册地不在渝,总公司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仅提供加盖总公司鲜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 质疑二:招标文件中第十五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19.4.2 (2) 4.监管机构处罚(4 分)”中“投标人(含个人和分支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1-2022 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中,处罚 1 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质疑: 评分标准中“监管机构处罚”使用“投标人(含个人和分支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1-2022 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不符合普遍性原则,监管机构会在不同年份针对辖区内经营机构进行监管抽查,不是所有的机构都检查,所以该指标在某一时期某些被抽查的机构会偏离异常,设置该项评分标准有明显的偏向性和针对性,建议与前述评分要求时段保持一致,提供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2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处罚1次扣0.5分,扣完为止。“保险业务收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亿元保费投诉量”都是按照2022年度的数据。建议“监管机构处罚”也改为2022年度,跟其他评分标准一致。调整后为投标人(含个人和分支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2 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中,处罚 1 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答:请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三:招标文件中第十四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19.4.2 (2) 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 分]”中“最高限价车险自主定价系数为 0.65。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自主 定价系数报价范围在保险行业最低限价~0.65 之间为有效报价(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自主定价系数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投标报价与 评标基准价相等不扣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0.05 扣 1 分,投标 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0.05 扣 0.5 分,扣完为止。” 质疑:提供车辆清单(包含车牌号,车架号,厂牌型号,初登日期),便于测算车辆自主定价系数。 答: 请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四:保险公司 (略) 才有,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参 (略) 负责人进行相关授权? 答:分公司参与投标 (略) 授权, (略) 鲜公章 (略) 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授权函格式自拟。 质疑五: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上 (略) (略) 法定代表人? 答: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上 (略) 法定代表人。 质疑六:招标文件C.11.2投标报价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最高限价费率为0.50‰,险种包括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抢劫险。要求险种为财产综合险。但是3.2房屋建筑和3.4存货的险种为财产一切险。 质疑:请明确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险种? 答: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险种为财产一切险。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略) 系统车辆、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采购项目的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P16“3.上述其商务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未提供的相应部分不得分;若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其方案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清晰;原件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照片、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商务部分评分内容不作为判定初步评审合格与否的条件,若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提交的佐证资料不足以证明以上评审内容的,则相应部分将不被纳入参与计分”。 修改为:3.上述其商务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未提供的相应部分不得分;若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其方案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清晰;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 (略)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代替)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照片、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商务部分评分内容不作为判定初步评审合格与否的条件,若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提交的佐证资料不足以证明以上评审内容的,则相应部分将不被纳入参与计分。 2、招标文件P8“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最高限价费率为0.50‰,险种包括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抢劫险。” 修改为: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最高限价费率为0.50‰,险种包括财产一切险。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8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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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7,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略) 系统车辆、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采购项目答疑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略) 系统车辆、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一: 招标文件中第六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2.5 资格要求”中“ 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授权书除外)。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评标委员会经审查缺少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按照招标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与赔偿相应损失。 质疑: 特别说明里要求需提供原件,“缺少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 因绝 (略) 注册地不在渝, (略) 营业执照原件备查,不符合普遍性原则,建议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原件是否不用提供原件,仅提供加盖投保人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答:因绝 (略) 注册地不在渝,总公司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仅提供加盖总公司鲜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 质疑二:招标文件中第十五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19.4.2 (2) 4.监管机构处罚(4 分)”中“投标人(含个人和分支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1-2022 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中,处罚 1 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质疑: 评分标准中“监管机构处罚”使用“投标人(含个人和分支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1-2022 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不符合普遍性原则,监管机构会在不同年份针对辖区内经营机构进行监管抽查,不是所有的机构都检查,所以该指标在某一时期某些被抽查的机构会偏离异常,设置该项评分标准有明显的偏向性和针对性,建议与前述评分要求时段保持一致,提供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2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处罚1次扣0.5分,扣完为止。“保险业务收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亿元保费投诉量”都是按照2022年度的数据。建议“监管机构处罚”也改为2022年度,跟其他评分标准一致。调整后为投标人(含个人和分支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2022 年度)年度行政处罚通报中,处罚 1 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答:请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三:招标文件中第十四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19.4.2 (2) 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 分]”中“最高限价车险自主定价系数为 0.65。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自主 定价系数报价范围在保险行业最低限价~0.65 之间为有效报价(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自主定价系数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投标报价与 评标基准价相等不扣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0.05 扣 1 分,投标 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0.05 扣 0.5 分,扣完为止。” 质疑:提供车辆清单(包含车牌号,车架号,厂牌型号,初登日期),便于测算车辆自主定价系数。 答: 请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四:保险公司 (略) 才有,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参 (略) 负责人进行相关授权? 答:分公司参与投标 (略) 授权, (略) 鲜公章 (略) 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授权函格式自拟。 质疑五: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上 (略) (略) 法定代表人? 答: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上 (略) 法定代表人。 质疑六:招标文件C.11.2投标报价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最高限价费率为0.50‰,险种包括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抢劫险。要求险种为财产综合险。但是3.2房屋建筑和3.4存货的险种为财产一切险。 质疑:请明确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险种? 答: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险种为财产一切险。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略) 系统车辆、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采购项目的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P16“3.上述其商务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未提供的相应部分不得分;若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其方案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清晰;原件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照片、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商务部分评分内容不作为判定初步评审合格与否的条件,若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提交的佐证资料不足以证明以上评审内容的,则相应部分将不被纳入参与计分”。 修改为:3.上述其商务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未提供的相应部分不得分;若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其方案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清晰;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 (略)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代替)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照片、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商务部分评分内容不作为判定初步评审合格与否的条件,若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提交的佐证资料不足以证明以上评审内容的,则相应部分将不被纳入参与计分。 2、招标文件P8“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最高限价费率为0.50‰,险种包括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抢劫险。” 修改为:3.3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及单独计价的土地)保险最高限价费率为0.50‰,险种包括财产一切险。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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