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第1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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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第1次更正

(略) (略) 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G-G23216-SH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更正为: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服务期满后退还 。收受方式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收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淮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 (略) 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如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或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提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电子形式的: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投诉”功能提出;书面形式的:提交地址: (略) 招商大厦,联系电话:0561-*,联系人:苏晓燕。投诉资料及处理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异议(质疑)及投诉处理办法》。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采购文件中“验收”产生的费用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的相关内容全部删除。本项目采购文 (略) 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因验收产生的费用不得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磋商文件中涉及“无息”、“不计息”字样的全部删除。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相山路东侧

联系方式:张敏 05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安邦财富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皓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0秒

0天0小时8分0秒

  • 起草答疑文件
    安徽金泉 (略)
    提交
    2023-11-08 15:18
    0天0小时15分0秒
  • 业主签章确认
    通过
    2023-11-08 15:20
    0天0小时3分0秒
  • 代理生成确认
    通过
    2023-11-08 15:22
    0天0小时2分0秒
  • 政府采购科推送、见证
    通过
    2023-11-08 15:24
    0天0小时3分0秒

附件: (略) (略) 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采购答疑澄清.pdf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信息来源:http://**-f2ca-49de-bb17-d3cdf924bf16.html
(略) (略) 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G-G23216-SH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更正为: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服务期满后退还 。收受方式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收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淮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 (略) 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如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或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提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电子形式的: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投诉”功能提出;书面形式的:提交地址: (略) 招商大厦,联系电话:0561-*,联系人:苏晓燕。投诉资料及处理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异议(质疑)及投诉处理办法》。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采购文件中“验收”产生的费用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的相关内容全部删除。本项目采购文 (略) 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因验收产生的费用不得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磋商文件中涉及“无息”、“不计息”字样的全部删除。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相山路东侧

联系方式:张敏 05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安邦财富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皓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0秒

0天0小时8分0秒

  • 起草答疑文件
    安徽金泉 (略)
    提交
    2023-11-08 15:18
    0天0小时15分0秒
  • 业主签章确认
    通过
    2023-11-08 15:20
    0天0小时3分0秒
  • 代理生成确认
    通过
    2023-11-08 15:22
    0天0小时2分0秒
  • 政府采购科推送、见证
    通过
    2023-11-08 15:24
    0天0小时3分0秒

附件: (略) (略) 南审判楼四楼装修及廊桥改造工程采购答疑澄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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