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新购-北京市第一六一中学-教育设备设施和平门校区专业教室其他用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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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新购-北京市第一六一中学-教育设备设施和平门校区专业教室其他用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393-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新购- (略) 第一六一中学-教育设备设施(和平门校区专业教室)其他用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03 17:13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qjzfcggg/q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1包,第2包的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中

(一)“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4.1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版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PDF格式,载体形式为U盘。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正本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人亲笔签字(应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中姓名一致),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4.3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公章,除特殊标注外,公章是指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仅加盖骑缝章不予认可。

14.4为了便于评审及区分,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的书脊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有)。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整洁。

14.5对投标文件进行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不予认定。

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7投标时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密封递交: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各密封袋/箱正面须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14.8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4.9供应商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14.10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11在第14.8、第14.9、第14.10、第14.11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表签字。

14.12拒收情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二)“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15投标文件的提交”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5.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5.2拒收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三)“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16投标截止时间”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四)“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中的18.2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8.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中的18.3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11-08 15: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一六一中学     

地址: (略) 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传鸿(北京)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23室            

联系方式:纪志达,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志达

电 话:  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393-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新购- (略) 第一六一中学-教育设备设施(和平门校区专业教室)其他用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03 17:13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qjzfcggg/q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1包,第2包的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中

(一)“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4.1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版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PDF格式,载体形式为U盘。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正本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人亲笔签字(应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中姓名一致),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4.3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公章,除特殊标注外,公章是指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仅加盖骑缝章不予认可。

14.4为了便于评审及区分,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的书脊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有)。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整洁。

14.5对投标文件进行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不予认定。

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7投标时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密封递交: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各密封袋/箱正面须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14.8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4.9供应商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14.10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11在第14.8、第14.9、第14.10、第14.11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表签字。

14.12拒收情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二)“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15投标文件的提交”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5.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5.2拒收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三)“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16投标截止时间”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四)“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中的18.2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8.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中的18.3项下全部内容更正为

1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11-08 15: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一六一中学     

地址: (略) 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传鸿(北京)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23室            

联系方式:纪志达,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志达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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