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单位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了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的公开招标,因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不足15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现就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05-F1032
三、需求概况: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年) | 服务地点 |
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二次) | 造价咨询服务 | 家 | 5 | 1+1+1 | 江苏南京 |
说明:服务期限1年,采取“1+1+1”考核合格续签合同的模式,首次合同期为1年,管理正规、服务及时有效、专业水平高且无安全事故的,可以续签1年的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首次入库的企业第1个合同年服务内考核不合格,剔除不再使用。当年度考核企业库,如出现考核合格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建立新的企业库。 |
1、造价咨询范围
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以招标阶段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为主。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及时了解、掌握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根据图纸、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情况及使用需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以及完成发包人指定的任务。咨询单位不得以无图纸等原因,拒绝提供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六)投标人须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报名邮箱。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略) 。
(四)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 025-*
移动电话: *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谭助理
办公电话:025-*
我单位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了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的公开招标,因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不足15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现就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05-F1032
三、需求概况: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年) | 服务地点 |
校本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库(二次) | 造价咨询服务 | 家 | 5 | 1+1+1 | 江苏南京 |
说明:服务期限1年,采取“1+1+1”考核合格续签合同的模式,首次合同期为1年,管理正规、服务及时有效、专业水平高且无安全事故的,可以续签1年的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首次入库的企业第1个合同年服务内考核不合格,剔除不再使用。当年度考核企业库,如出现考核合格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建立新的企业库。 |
1、造价咨询范围
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其他造价咨询服务,以招标阶段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为主。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及时了解、掌握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根据图纸、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情况及使用需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以及完成发包人指定的任务。咨询单位不得以无图纸等原因,拒绝提供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六)投标人须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报名邮箱。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略) 。
(四)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 025-*
移动电话: *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谭助理
办公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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