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精神病院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安市精神病院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部分内容及时间安排进行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0 10:30:00,更正为:2023-11-14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0 10:30:00,更正为:2023-11-14 14:30:00。

一、对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中“(一)系统服务部分技术要求”的“13.AI心理咨询机器人软件开发”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二、对采购文件第二章“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5.落实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三、请供应商及时重新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广汤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11月0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部分内容及时间安排进行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0 10:30:00,更正为:2023-11-14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10 10:30:00,更正为:2023-11-14 14:30:00。

一、对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中“(一)系统服务部分技术要求”的“13.AI心理咨询机器人软件开发”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二、对采购文件第二章“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5.落实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三、请供应商及时重新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广汤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11月0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