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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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10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 (略) 撰写人: 刘连芳
(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2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付款方式及条件变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财政审核定案后,支付到定案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支付到定案额的97%,同时支付质保金3%。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13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局
地 址: (略) 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理心、刘连芳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10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 (略) 撰写人: 刘连芳
(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2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静态停车治理配套交通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付款方式及条件变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财政审核定案后,支付到定案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支付到定案额的97%,同时支付质保金3%。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13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局
地 址: (略) 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理心、刘连芳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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