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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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采购变更公告

我公司接受伊春旅游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旅游 (略) 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伊春旅游 (略) 车辆采购

1.3采购需求:丰田塞纳中大型MVP 2台、柯斯达(考斯特)轻型客车4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前供货完成。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价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70%价款,付款前开具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6交货地点: (略) (略)

1.7质保期:3年10万公里,供应商所供车辆须为2023年下半年出厂。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3,048,2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汽车销售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官方授权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相应品牌车辆售后服务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4车辆质量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车辆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车辆技术要求:意向供应商所报车型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营运公告目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26.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2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00至2023年11月14日15: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旅游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马伊豪、姚雪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附 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项目名称:伊春旅游 (略) 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0222HW*

采购内容:车辆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伊春旅游 (略)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采购预算:3,048,2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9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9日

变更内容:

1、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5日16:00

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5日17:00时前

3、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6日09:00

4、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6日09:00

5、自由竞价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6日14:00至2023年11月16日15:00

6、采购文件第一章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增加一条: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车辆可落营运照,可用于公路旅客运输和汽车租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变更如下

序号

品牌

货物名称

参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丰田

 丰田塞纳中大型MVP

2023款改款双擎2.5L至尊版

2

*.00

*.00

珍珠白;外摆门

2

柯斯达

柯斯达(考斯特)轻型客车

2020款4.0L营运版,
19坐

4

*.00

*.00

香槟金属色;外摆门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意向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伊春旅游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马伊豪、姚雪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

我公司接受伊春旅游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旅游 (略) 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伊春旅游 (略) 车辆采购

1.3采购需求:丰田塞纳中大型MVP 2台、柯斯达(考斯特)轻型客车4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前供货完成。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价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70%价款,付款前开具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6交货地点: (略) (略)

1.7质保期:3年10万公里,供应商所供车辆须为2023年下半年出厂。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3,048,2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汽车销售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官方授权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相应品牌车辆售后服务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4车辆质量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车辆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车辆技术要求:意向供应商所报车型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营运公告目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26.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2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00至2023年11月14日15: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旅游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马伊豪、姚雪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附 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项目名称:伊春旅游 (略) 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0222HW*

采购内容:车辆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伊春旅游 (略)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采购预算:3,048,2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9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9日

变更内容:

1、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5日16:00

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5日17:00时前

3、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6日09:00

4、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6日09:00

5、自由竞价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6日14:00至2023年11月16日15:00

6、采购文件第一章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增加一条: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车辆可落营运照,可用于公路旅客运输和汽车租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变更如下

序号

品牌

货物名称

参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丰田

 丰田塞纳中大型MVP

2023款改款双擎2.5L至尊版

2

*.00

*.00

珍珠白;外摆门

2

柯斯达

柯斯达(考斯特)轻型客车

2020款4.0L营运版,
19坐

4

*.00

*.00

香槟金属色;外摆门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意向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伊春旅游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马伊豪、姚雪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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