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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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MAZ0218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MAZ02180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3BFMAZ02180)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做出如下澄清:

1.二水厂液氧站-工艺、电气及自控单位工程,清单第1项“液氧站”(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中“储蓄罐按5年租赁考虑”现修改为“液氧罐及其配套设备按3年租赁考虑”;修改后的租赁时间与技术规格书及招标文件的租赁时间保持一致。最高投标限价中此项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元/套。

投标人根据本补疑自行修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结合图纸及相关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经调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03元调整为*.03元。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P5页的:“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自来水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业绩中自来水厂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立方米/日。备注:PPP、BOT、 BT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调整为:“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供水工程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业绩中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立方米/日。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2)PPP、BOT、 BT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P5页的“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调整为:3.1.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3.1.2业绩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4信誉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P9页的投标人须知的“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调整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1投标人资质要求;(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2业绩要求;(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4信誉要求;

注: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备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4.本项目招标文件28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增加: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本项目招标文件52页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调整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P51页的: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32分

商务文件:38分

报价文件:30分

调整为: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38分

商务文件:32分

报价文件:30分

7.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7页的:

综合评价

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规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秀的得3≤F≤4分;良好的得2≤F<3分;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表述调整为:

综合评价

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秀的得5≤F≤7分;良好的得3≤F<5分;一般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删除: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7页的

财务状况

3分

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依据2020、2021及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评判: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5,得3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0.5<F≤0.8,得1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8,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0、2021及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3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 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平均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参照上述公式。

9.在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增加:

财务状况

3分

投标人须提供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中任意两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对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分:

优秀的,得2<F≤3分; 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审计报告要能体现投标人每年净利润。

2、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2022年成立,应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

10.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8页的:

资质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3分。

调整为:

资质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机电工程。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8页的:

投标人业绩

9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运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自来水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自来水厂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吨/日。

调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已运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供水工程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业绩中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立方米/日。

12.删除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60页的:

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3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 (略) 及以上质量奖( (略) 政府质量奖、 (略) 政府质 (略) 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的自来水厂 (略) 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如庐州杯、黄山杯、鲁班奖、 (略) 政工程金杯奖等),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针对招标文件P57页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加分要求,我方提出以下异议。

资产负债率是用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应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的指标,该项目为政府投资类项目,不涉及到需要中标人融资的情况,我司认为该项目设置此条款,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中的不合理评分因素“设定的评分因素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且一般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央企、国企等类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较高,基本都在0.7~0.8之间,该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会对上述类型企业产生不公平影响。

建议将此条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授信额度情况,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2亿元的得3分;其余的不得分”。

答:本项目是货物采购安装项目,总体量较大,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工期保障角度考虑,财务情况是项目长期顺利实施的保障,故设置财务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和合同履约保障能力进行评审。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2.针对招标文件P60页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和奖项要求,我方提出以下异议。

投标人荣誉和奖项的目的是选择具有优秀同类项目案例的企业,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已经涵盖了对质量的认可,我方认为该项评审条件可调高优质工程的标准; (略) 场摸排,具备该政府质量奖项且满足此类项目综合评分标准的企业仅一家,倾向性太强,不符合公开招标公平公正的的原则。

望建设单位、代理公司及公招平台慎重考量,给与所有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参与环境。

答:本项目是重点民生工程, (略) 和老百姓的“生命线”工程。且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安装总体量较大,货物采购安装质量对整体工程至关重要,从项目需求和工程质量保障角度考虑设置评审项,并无倾向性。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3.本项目对招标人的综合评分的要求过高,能满足具备三个“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自来水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自来水厂制水规模不低于 5.6 万吨/日。”的业绩的投标单位本身即为大型施工企业且多半为地方国企或央企;而同时满足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0.5;且2018年以后获得政府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包括很多非常有实力的央企、国企在内都难以同时达到这一要求,据调查国内仅仅个别企业可以完全满足,这非常不利于本项目的充分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平均资产负债率和质量奖的相关要求,给更多优秀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本项目是重点民生工程, (略) 和老百姓的“生命线”工程。且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安装总体量较大,货物采购安装质量对整体工程至关重要,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保障工期、资金安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需要考虑设置相关评审项,并无倾向性。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项目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4.本项目时间紧要求高,建议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既可以发挥联合体企业的各自优势,提供项目的完成质量;又有利于能够提高中标人的执行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合同履行不佳而将采购项目转包,损害招标人利益。同时还可以促进联合体内属地企业发展,发挥属地企业对项目的本地化服务的优势,更好的保障项目后继服务。

答:此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5.

一般而言,施工企业资产负债率的限制是防止企业盲目扩张经营,防止为了承接项目而垫资承包、带资承包而带来的风险。目前中国大部分的大型国企、央企除了成本外,还需要考虑包括维持就业、落实地方产业政策等社会责任,因而资产负债率一般都在70%以上(本地知名施工企业安徽 (略) 近年资产负债率89%;安徽建工资产负债率84.9%),而一些小微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和发展策略却有可能把资产负债率做到很低。因此,资产负债率需处在合理范围并结合企业其他财务指标才能评价投标人的企业实力。综上,资产负债率是评价企业实力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建议此条款改成: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6,得3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8,得2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9,得1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9,不得分。

答:本项目是货物采购安装项目,总体量较大,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工期保障角度考虑,财务情况是项目长期顺利实施的保障,故设置财务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和合同履约保障能力进行评审。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6.

质量奖的理念是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招标文 (略) 及以上政府质量奖,获奖者需要持续保持业务水平,以确保其有效性。如果获奖者在获奖后未能继续保持较高的业务水平,那么政府可能会取消其的奖项。(依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取消奖励并收回证书、奖牌,因此正常情况下该证书为长期有效)因此,虽然政府质量奖本身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有效期限制,但获奖者需要持续保持高水平才能保证奖项的有效性。此外,根据各地区政府的评奖规则,获奖后一般若干年内或终身不能再次申报该奖项( (略) 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在获奖后6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山东规 (略) 长质量奖单位及个人不得再次重复申报。),故2018年以前获得质量奖的企业,无法在几年后又获得同一奖项,设置2018年以来获得质量奖的年限要求显然不合理。此外,权威的中国质量奖首届颁奖时间为为2013年3月,从那以后全国各地范围内才开始评选各种等级的政府质量奖,因此,以首届中国质量奖颁奖时间2013作为年限要求或取消年限设置更为合理。

另外,中国质量奖作为最权威最高级别的奖项和提名 (略) 级的政府质量奖在得分上理应有所区别(中国质量奖全国范围内评选10年来总共颁奖4届仅仅29家单位和4名个人获得奖项,其含金量是 (略) 级政府质量奖无法比拟的)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获得2013年以来中国质量奖的得2分,中国质量奖 (略) 及以上质量奖( (略) 政府质量奖、 (略) 政府质量奖),得1分。

答:本项目是重点民生工程, (略) 和老百姓的“生命线”工程。且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安装总体量较大,货物采购安装质量对整体工程至关重要,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保障工期、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需要考虑设置相关评审项,并无倾向性。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项目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7.设备采购安装技术规格书67页,“臭氧发生器设备主要材质列表中:d)绝缘管:硼硅光学玻璃或陶瓷,S)不可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绝缘管内壁或外壁均不能有涂层。”疑问:“不可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绝缘管内壁或外壁均不能有涂层。”,此要求推荐品牌中只有威德高能满足,剩下的两个推荐品牌均不满足,具有一定的唯一性。技术规格书中也说了绝缘管可以是玻璃或陶瓷管,而陶瓷管是需要涂层的。技术规格书中关于臭氧发生器的其他技术描述也有一定的唯一性,推荐品牌中的另外两个品牌也不完全满足,每个制造商的技术细节和特征都不一样,请问是否可以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技术规格书中有唯一性、排他性的不合理要求是否可以不作为强制条款?

答:删除“不可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绝缘管内壁或外壁均不能有涂层”的要求。

8.技术规格书63页中,“臭氧发生器、供电单元、主PLC、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臭氧投加系统及尾气破坏装置为成套设备,必须由臭氧发生器制造商一体制造,并在设备制造商原厂完成预组装及测试,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组装,投标时提供臭氧发生器制造商有效一体制造承诺函。”疑问:臭氧发生器制造商并不能制造PLC(只能是配套PLC设备),臭氧发生器里面还涉及阀门、仪表、空压机等很多配套设备,这些设备也都不是由臭氧发生器厂家制造的,都是由臭氧厂家配套提供的。请问臭氧发生器配套的仪表、阀门、PLC、空压机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推荐品牌予以配套。没有推荐品牌要求的不锈钢管路等,是否可以由厂家自行配套并保证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答:同意此条意见,没有推荐品牌要求的不锈钢管路等,可以由臭氧厂家自行配套并保证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9.招标图纸中的臭氧发生器是按照立式发生器设计的,推荐品牌中只有一家生产立式发生器,剩下的两家均只能生产卧式发生器。立式和卧式只是各个厂家的布置和技术路线不同。中标后的深化设计中,可以根据臭氧发生器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优化空间布置。请问在保证推荐品牌均可以满足招标要求并且由厂家保证后期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能否自行考虑使用立式还是卧式?

答:招标图纸中的臭氧发生器方式仅为参考,可根据臭氧发生器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优化空间布置,自行决定立式还是卧式,由厂家保证后期的使用效果和使用需求。

10.技术规格书中对很多设备有很详尽的要求描述,有些描述推荐品牌中的部分品牌无法完全满足,属于个别品牌独有的特征。正常是推荐品牌内的品牌,就意味着该品牌就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请问是否推荐品牌内的品牌都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在推荐品牌内选择一个品牌即可。

答:此条疑问没有定位,无法逐一对标回答。在满足设备的型号、核心参数、性能要求、规格档次、集成方式(例如答疑8中确定的内容)等基本性能条件下,可以在三个推荐品牌中任选一个。荐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第四部分:延期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3年11月23日11: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1月23日11:30”;

3.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部分:补充部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如下: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承担;

成员二名称: ,承担;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 (略) 乡村 (略)

地址: (略) 青年路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1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附件:1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MAZ0218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MAZ02180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3BFMAZ02180)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做出如下澄清:

1.二水厂液氧站-工艺、电气及自控单位工程,清单第1项“液氧站”(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中“储蓄罐按5年租赁考虑”现修改为“液氧罐及其配套设备按3年租赁考虑”;修改后的租赁时间与技术规格书及招标文件的租赁时间保持一致。最高投标限价中此项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元/套。

投标人根据本补疑自行修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结合图纸及相关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经调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03元调整为*.03元。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P5页的:“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自来水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业绩中自来水厂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立方米/日。备注:PPP、BOT、 BT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调整为:“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供水工程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业绩中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立方米/日。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2)PPP、BOT、 BT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P5页的“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调整为:3.1.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3.1.2业绩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4信誉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P9页的投标人须知的“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调整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1投标人资质要求;(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2业绩要求;(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4信誉要求;

注: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备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4.本项目招标文件28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增加: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本项目招标文件52页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调整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P51页的: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32分

商务文件:38分

报价文件:30分

调整为: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38分

商务文件:32分

报价文件:30分

7.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7页的:

综合评价

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规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秀的得3≤F≤4分;良好的得2≤F<3分;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表述调整为:

综合评价

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秀的得5≤F≤7分;良好的得3≤F<5分;一般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删除: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7页的

财务状况

3分

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依据2020、2021及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评判: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5,得3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0.5<F≤0.8,得1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8,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0、2021及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3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 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平均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参照上述公式。

9.在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增加:

财务状况

3分

投标人须提供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中任意两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对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分:

优秀的,得2<F≤3分; 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审计报告要能体现投标人每年净利润。

2、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2022年成立,应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

10.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8页的:

资质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3分。

调整为:

资质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机电工程。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8页的:

投标人业绩

9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运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自来水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自来水厂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吨/日。

调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已运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供水工程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业绩中制水规模不低于5.6万立方米/日。

12.删除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60页的:

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3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 (略) 及以上质量奖( (略) 政府质量奖、 (略) 政府质 (略) 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的自来水厂 (略) 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如庐州杯、黄山杯、鲁班奖、 (略) 政工程金杯奖等),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针对招标文件P57页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加分要求,我方提出以下异议。

资产负债率是用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应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的指标,该项目为政府投资类项目,不涉及到需要中标人融资的情况,我司认为该项目设置此条款,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中的不合理评分因素“设定的评分因素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且一般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央企、国企等类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较高,基本都在0.7~0.8之间,该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会对上述类型企业产生不公平影响。

建议将此条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授信额度情况,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2亿元的得3分;其余的不得分”。

答:本项目是货物采购安装项目,总体量较大,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工期保障角度考虑,财务情况是项目长期顺利实施的保障,故设置财务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和合同履约保障能力进行评审。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2.针对招标文件P60页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和奖项要求,我方提出以下异议。

投标人荣誉和奖项的目的是选择具有优秀同类项目案例的企业,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已经涵盖了对质量的认可,我方认为该项评审条件可调高优质工程的标准; (略) 场摸排,具备该政府质量奖项且满足此类项目综合评分标准的企业仅一家,倾向性太强,不符合公开招标公平公正的的原则。

望建设单位、代理公司及公招平台慎重考量,给与所有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参与环境。

答:本项目是重点民生工程, (略) 和老百姓的“生命线”工程。且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安装总体量较大,货物采购安装质量对整体工程至关重要,从项目需求和工程质量保障角度考虑设置评审项,并无倾向性。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3.本项目对招标人的综合评分的要求过高,能满足具备三个“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自来水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供货范围至少须包含臭氧发生器、离心脱水机和卧式离心泵中的两种设备,其中臭氧发生器为必备),且该自来水厂制水规模不低于 5.6 万吨/日。”的业绩的投标单位本身即为大型施工企业且多半为地方国企或央企;而同时满足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0.5;且2018年以后获得政府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包括很多非常有实力的央企、国企在内都难以同时达到这一要求,据调查国内仅仅个别企业可以完全满足,这非常不利于本项目的充分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平均资产负债率和质量奖的相关要求,给更多优秀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本项目是重点民生工程, (略) 和老百姓的“生命线”工程。且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安装总体量较大,货物采购安装质量对整体工程至关重要,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保障工期、资金安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需要考虑设置相关评审项,并无倾向性。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项目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4.本项目时间紧要求高,建议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既可以发挥联合体企业的各自优势,提供项目的完成质量;又有利于能够提高中标人的执行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合同履行不佳而将采购项目转包,损害招标人利益。同时还可以促进联合体内属地企业发展,发挥属地企业对项目的本地化服务的优势,更好的保障项目后继服务。

答:此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5.

一般而言,施工企业资产负债率的限制是防止企业盲目扩张经营,防止为了承接项目而垫资承包、带资承包而带来的风险。目前中国大部分的大型国企、央企除了成本外,还需要考虑包括维持就业、落实地方产业政策等社会责任,因而资产负债率一般都在70%以上(本地知名施工企业安徽 (略) 近年资产负债率89%;安徽建工资产负债率84.9%),而一些小微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和发展策略却有可能把资产负债率做到很低。因此,资产负债率需处在合理范围并结合企业其他财务指标才能评价投标人的企业实力。综上,资产负债率是评价企业实力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建议此条款改成: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6,得3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8,得2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9,得1分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F>0.9,不得分。

答:本项目是货物采购安装项目,总体量较大,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工期保障角度考虑,财务情况是项目长期顺利实施的保障,故设置财务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和合同履约保障能力进行评审。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6.

质量奖的理念是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招标文 (略) 及以上政府质量奖,获奖者需要持续保持业务水平,以确保其有效性。如果获奖者在获奖后未能继续保持较高的业务水平,那么政府可能会取消其的奖项。(依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取消奖励并收回证书、奖牌,因此正常情况下该证书为长期有效)因此,虽然政府质量奖本身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有效期限制,但获奖者需要持续保持高水平才能保证奖项的有效性。此外,根据各地区政府的评奖规则,获奖后一般若干年内或终身不能再次申报该奖项( (略) 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在获奖后6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山东规 (略) 长质量奖单位及个人不得再次重复申报。),故2018年以前获得质量奖的企业,无法在几年后又获得同一奖项,设置2018年以来获得质量奖的年限要求显然不合理。此外,权威的中国质量奖首届颁奖时间为为2013年3月,从那以后全国各地范围内才开始评选各种等级的政府质量奖,因此,以首届中国质量奖颁奖时间2013作为年限要求或取消年限设置更为合理。

另外,中国质量奖作为最权威最高级别的奖项和提名 (略) 级的政府质量奖在得分上理应有所区别(中国质量奖全国范围内评选10年来总共颁奖4届仅仅29家单位和4名个人获得奖项,其含金量是 (略) 级政府质量奖无法比拟的)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获得2013年以来中国质量奖的得2分,中国质量奖 (略) 及以上质量奖( (略) 政府质量奖、 (略) 政府质量奖),得1分。

答:本项目是重点民生工程, (略) 和老百姓的“生命线”工程。且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安装总体量较大,货物采购安装质量对整体工程至关重要,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从项目需求和保障工期、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需要考虑设置相关评审项,并无倾向性。现为鼓励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本项目评审项有变更,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

7.设备采购安装技术规格书67页,“臭氧发生器设备主要材质列表中:d)绝缘管:硼硅光学玻璃或陶瓷,S)不可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绝缘管内壁或外壁均不能有涂层。”疑问:“不可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绝缘管内壁或外壁均不能有涂层。”,此要求推荐品牌中只有威德高能满足,剩下的两个推荐品牌均不满足,具有一定的唯一性。技术规格书中也说了绝缘管可以是玻璃或陶瓷管,而陶瓷管是需要涂层的。技术规格书中关于臭氧发生器的其他技术描述也有一定的唯一性,推荐品牌中的另外两个品牌也不完全满足,每个制造商的技术细节和特征都不一样,请问是否可以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技术规格书中有唯一性、排他性的不合理要求是否可以不作为强制条款?

答:删除“不可使用带有涂层的绝缘电极,绝缘管内壁或外壁均不能有涂层”的要求。

8.技术规格书63页中,“臭氧发生器、供电单元、主PLC、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臭氧投加系统及尾气破坏装置为成套设备,必须由臭氧发生器制造商一体制造,并在设备制造商原厂完成预组装及测试,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组装,投标时提供臭氧发生器制造商有效一体制造承诺函。”疑问:臭氧发生器制造商并不能制造PLC(只能是配套PLC设备),臭氧发生器里面还涉及阀门、仪表、空压机等很多配套设备,这些设备也都不是由臭氧发生器厂家制造的,都是由臭氧厂家配套提供的。请问臭氧发生器配套的仪表、阀门、PLC、空压机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推荐品牌予以配套。没有推荐品牌要求的不锈钢管路等,是否可以由厂家自行配套并保证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答:同意此条意见,没有推荐品牌要求的不锈钢管路等,可以由臭氧厂家自行配套并保证臭氧发生器成套系统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9.招标图纸中的臭氧发生器是按照立式发生器设计的,推荐品牌中只有一家生产立式发生器,剩下的两家均只能生产卧式发生器。立式和卧式只是各个厂家的布置和技术路线不同。中标后的深化设计中,可以根据臭氧发生器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优化空间布置。请问在保证推荐品牌均可以满足招标要求并且由厂家保证后期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能否自行考虑使用立式还是卧式?

答:招标图纸中的臭氧发生器方式仅为参考,可根据臭氧发生器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优化空间布置,自行决定立式还是卧式,由厂家保证后期的使用效果和使用需求。

10.技术规格书中对很多设备有很详尽的要求描述,有些描述推荐品牌中的部分品牌无法完全满足,属于个别品牌独有的特征。正常是推荐品牌内的品牌,就意味着该品牌就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请问是否推荐品牌内的品牌都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在推荐品牌内选择一个品牌即可。

答:此条疑问没有定位,无法逐一对标回答。在满足设备的型号、核心参数、性能要求、规格档次、集成方式(例如答疑8中确定的内容)等基本性能条件下,可以在三个推荐品牌中任选一个。荐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第四部分:延期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3年11月23日11: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1月23日11:30”;

3.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部分:补充部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如下: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承担;

成员二名称: ,承担;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 (略) 乡村 (略)

地址: (略) 青年路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1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附件:1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工艺、电气、仪表自控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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