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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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3-12883,比选人为 (略) 湘潭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略) 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含办公用房维修、机房维修、营业用房维修、院落维修、屋面维修、安全隐患整改维修、水电设施维修改造、水电抢修;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维修疏通清淤、营销用电搭接及搬运、会场布置及搬运、临时用工和搬运、恶劣天气抢险、办公设施维修、办公用户调整改造、办公家具制安及搬运、员工的后勤保障、部分支局维修改造、创文创卫整改维修和用工、食堂、工会活动场所维修改造、员工宿舍维修、大学生安置宿舍维修改造、部分住宿家具和用品制安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4实施地域: (略) 。

1.5施工工期:采购方针对单个维修项目确定的工期。

1.6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7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个中选人。

1.8项目预算:采购预估总价为10万元(不含税)。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整体折扣系数98%,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0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房屋零星维修。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同时提供以下证书扫描件: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请提供相对应资质。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3.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3.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1年10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10日发布比选公告起至2023年11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2)网上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

5)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均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WORD文档以“潜在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命名,*@*89.cn(报名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打款备注项目简称。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进行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 选 人: (略) 湘潭分公司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 系 人:刘星/吴晶晶

招标师:谭龙江、张进进、王敏、沈斌、吕洁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异议接收邮箱:*@*89.cn

户 名: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比选公告附件:

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

项目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比选文件购买时间

20年月日

比选文件制作费

300元/套

参选人公司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此邮箱为贵方唯一指定联系邮箱,请认真填写,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增值税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比选文件费发票获取方式

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比选文件购买形式

转账


,湘潭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3-12883,比选人为 (略) 湘潭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略) 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含办公用房维修、机房维修、营业用房维修、院落维修、屋面维修、安全隐患整改维修、水电设施维修改造、水电抢修;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维修疏通清淤、营销用电搭接及搬运、会场布置及搬运、临时用工和搬运、恶劣天气抢险、办公设施维修、办公用户调整改造、办公家具制安及搬运、员工的后勤保障、部分支局维修改造、创文创卫整改维修和用工、食堂、工会活动场所维修改造、员工宿舍维修、大学生安置宿舍维修改造、部分住宿家具和用品制安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4实施地域: (略) 。

1.5施工工期:采购方针对单个维修项目确定的工期。

1.6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7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个中选人。

1.8项目预算:采购预估总价为10万元(不含税)。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整体折扣系数98%,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0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房屋零星维修。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同时提供以下证书扫描件: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请提供相对应资质。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3.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3.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1年10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10日发布比选公告起至2023年11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2)网上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

5)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均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WORD文档以“潜在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命名,*@*89.cn(报名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打款备注项目简称。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进行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 选 人: (略) 湘潭分公司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 系 人:刘星/吴晶晶

招标师:谭龙江、张进进、王敏、沈斌、吕洁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异议接收邮箱:*@*89.cn

户 名: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比选公告附件:

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

项目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2023年11月-12月零星维修补充采购项目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芙蓉中路9号东方红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比选文件购买时间

20年月日

比选文件制作费

300元/套

参选人公司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此邮箱为贵方唯一指定联系邮箱,请认真填写,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增值税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比选文件费发票获取方式

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比选文件购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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