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口化工园区市政道路消防工程施工董家口化工园区市政道路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董家口化工园区市政道路消防工程施工董家口化工园区市政道路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059,231.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董家 (略) 政道路消防工程(施工)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有关问题发布澄清如下: 1、原项目基本情况:为完善董家口化工产 (略) 政消防设施,本次拟沿集成路、双星南路、双星北路、疏港一路辅路、港旺大道、港兴大道、钢厂路、钢厂支路、恒源西路、钢厂西路新建消防给水管道,并配套实施消火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现变更为:为完善董家口化工产 (略) 政消防设施,本次拟对董家口化工园 (略) 政道路累计新建DN200消防给水管道19997米,配套设置消火栓166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中,第6项增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执行青审服字[2023]61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条款。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中,第7项企业章程内容由“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变更为“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4、删除招标文件前附表10.6.11补充内容第二条中“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中标公示前向招标人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公示。” 5、招标文件附件中合同文本内容有变动,请以本次澄清重新上传的附件为准。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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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059,231.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董家 (略) 政道路消防工程(施工)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有关问题发布澄清如下: 1、原项目基本情况:为完善董家口化工产 (略) 政消防设施,本次拟沿集成路、双星南路、双星北路、疏港一路辅路、港旺大道、港兴大道、钢厂路、钢厂支路、恒源西路、钢厂西路新建消防给水管道,并配套实施消火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现变更为:为完善董家口化工产 (略) 政消防设施,本次拟对董家口化工园 (略) 政道路累计新建DN200消防给水管道19997米,配套设置消火栓166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中,第6项增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执行青审服字[2023]61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条款。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中,第7项企业章程内容由“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变更为“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4、删除招标文件前附表10.6.11补充内容第二条中“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中标公示前向招标人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公示。” 5、招标文件附件中合同文本内容有变动,请以本次澄清重新上传的附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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