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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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鼓楼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3-11-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CZX-G2023-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鼓楼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时至 2023 年 11月20 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浦口区中科创新广场11栋6楼

3.3 具体获取方式:

3.3.1现场报名获取:磋商申请人应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到江苏汇诚 (略) ( (略) 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1号楼6楼)进行投标报名。

3.3.2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6.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3 投标人诚信档案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4 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 (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鼓楼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鼓楼区姜家园 22 号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 (略)

地 址: (略) 浦口区中科创新广场11栋6楼

邮 箱:*@*q.com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鼓楼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3-11-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CZX-G2023-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鼓楼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时至 2023 年 11月20 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浦口区中科创新广场11栋6楼

3.3 具体获取方式:

3.3.1现场报名获取:磋商申请人应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到江苏汇诚 (略) ( (略) 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1号楼6楼)进行投标报名。

3.3.2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6.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3 投标人诚信档案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4 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 (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鼓楼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鼓楼区姜家园 22 号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 (略)

地 址: (略) 浦口区中科创新广场11栋6楼

邮 箱:*@*q.com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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