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新晃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编号:晃财采计〔2023〕113号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 FY2023—HNHH—2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1 | 报价(A1) | 50分 |
2 | 技术(A2) | 40分 |
3 | 商务(A3) | 10分 |
合计 | 100分 |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价格权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 (F=50分) | 50%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 另: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1=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 (F=40分) | 项目实施 及技术方 案 (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系统设计、功能设计、产品选型、系统互联、系统上联等方面进行阐述。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可行的计5分。 2、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未提供不计分。 |
运维及 售后服务 方案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故障处理方案;2、日常维保方案;3、应急响应方案; 4、用户培训方案;5、软件维护升级。 明确专人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方案内容覆盖全面,针对性强、规范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 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
产品性能 (主要技术参数) (20分) | 1、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中带“▲”的重要技术要求(“▲”共计12项),计15分;每出现一项带“▲”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高于“▲”所列数值要求≥20%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计5分。 | ||
产品质量 (10分) |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服务期限优于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的,每增加一年计3分,最高计5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核心产品通过国家级创新认证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3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国家级创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摄像机产品获得中国安全技术防范中心颁发的国标GB 35114自愿性认证证书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中国安全技术防范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2=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分) | 类似业绩 (4分) | 投标人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信息化业绩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信息化业绩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综合能力 (6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级安防设备创新认证或者入选国家创新名录的,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证书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2、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人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审依据: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单位2023年(4-9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现更正为: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1 | 报价(A1) | 55分 |
2 | 技术(A2) | 39分 |
3 | 商务(A3) | 6分 |
合计 | 100分 |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价格权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 (F=55分) | 55%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5% 另: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1=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 (F=39分) | 项目实施 及技术方 案 (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系统设计、功能设计、产品选型、系统互联、系统上联等方面进行阐述。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可行的计5分。 2、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未提供不计分。 |
运维及 售后服务 方案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故障处理方案;2、日常维保方案;3、应急响应方案; 4、用户培训方案;5、软件维护升级。 明确专人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方案内容覆盖全面,针对性强、规范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 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
产品性能 (主要技术参数) (20分) | 1、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中带“▲”的重要技术要求(“▲”共计12项),计15分;每出现一项带“▲”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高于“▲”所列数值要求≥20%的,每一项计1分,最高计5分。 | ||
产品质量 (9分) |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服务期限优于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的,每增加一年计2分,最高计4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核心产品通过国家级创新认证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国家级创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摄像机产品(高清网络摄像机、定位摄像机、体表特征网络摄像机)每种达到国标GB 35114要求的各计1分,最高计3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达到国标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2=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6分) | 类似业绩 (4分) | 投标人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信息化业绩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信息化业绩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综合能力 (2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级安防设备创新认证或者入选国家创新名录的,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 16 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3、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 16 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现更改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3、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地 址: 新晃县人民路109号
(3)联系人: 彭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飞扬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南郡新干线七栋1813室
(3)联系人:舒女士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编号:晃财采计〔2023〕113号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 FY2023—HNHH—2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1 | 报价(A1) | 50分 |
2 | 技术(A2) | 40分 |
3 | 商务(A3) | 10分 |
合计 | 100分 |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价格权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 (F=50分) | 50%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 另: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1=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 (F=40分) | 项目实施 及技术方 案 (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系统设计、功能设计、产品选型、系统互联、系统上联等方面进行阐述。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可行的计5分。 2、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未提供不计分。 |
运维及 售后服务 方案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故障处理方案;2、日常维保方案;3、应急响应方案; 4、用户培训方案;5、软件维护升级。 明确专人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方案内容覆盖全面,针对性强、规范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 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
产品性能 (主要技术参数) (20分) | 1、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中带“▲”的重要技术要求(“▲”共计12项),计15分;每出现一项带“▲”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高于“▲”所列数值要求≥20%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计5分。 | ||
产品质量 (10分) |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服务期限优于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的,每增加一年计3分,最高计5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核心产品通过国家级创新认证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3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国家级创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摄像机产品获得中国安全技术防范中心颁发的国标GB 35114自愿性认证证书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中国安全技术防范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2=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分) | 类似业绩 (4分) | 投标人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信息化业绩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信息化业绩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综合能力 (6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级安防设备创新认证或者入选国家创新名录的,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证书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2、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人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审依据: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单位2023年(4-9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现更正为: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1 | 报价(A1) | 55分 |
2 | 技术(A2) | 39分 |
3 | 商务(A3) | 6分 |
合计 | 100分 |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价格权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 (F=55分) | 55%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5% 另: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1=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 (F=39分) | 项目实施 及技术方 案 (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系统设计、功能设计、产品选型、系统互联、系统上联等方面进行阐述。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可行的计5分。 2、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未提供不计分。 |
运维及 售后服务 方案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故障处理方案;2、日常维保方案;3、应急响应方案; 4、用户培训方案;5、软件维护升级。 明确专人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方案内容覆盖全面,针对性强、规范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 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
产品性能 (主要技术参数) (20分) | 1、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中带“▲”的重要技术要求(“▲”共计12项),计15分;每出现一项带“▲”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所投产品核心技术参数高于“▲”所列数值要求≥20%的,每一项计1分,最高计5分。 | ||
产品质量 (9分) |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服务期限优于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的,每增加一年计2分,最高计4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核心产品通过国家级创新认证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国家级创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摄像机产品(高清网络摄像机、定位摄像机、体表特征网络摄像机)每种达到国标GB 35114要求的各计1分,最高计3分。 评分因素:须提供达到国标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2=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6分) | 类似业绩 (4分) | 投标人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信息化业绩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信息化业绩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综合能力 (2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级安防设备创新认证或者入选国家创新名录的,计1分,最高计2分。 评审依据: 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 ” 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 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 16 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3、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 16 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现更改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3、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屏幕)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地 址: 新晃县人民路109号
(3)联系人: 彭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飞扬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南郡新干线七栋1813室
(3)联系人:舒女士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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