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鸠兹大道改扩建一期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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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鸠兹大道改扩建一期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鸠兹大道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编号:WH12GC2023SZ2118)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备注“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无个人签名处的不作此要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修改为:

“4.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有效的纸质版电子证书。投标人打印纸质电子证书后,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或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的,该打印的纸质证书无效( (略) 份建造师电子 (略) 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纸质版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人

名称: (略) 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联系人:陶吉

电话:055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百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联系人:吕梅

电话:*





招标人: (略) 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 (略)

**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鸠兹大道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编号:WH12GC2023SZ2118)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备注“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无个人签名处的不作此要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修改为:

“4.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有效的纸质版电子证书。投标人打印纸质电子证书后,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或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的,该打印的纸质证书无效( (略) 份建造师电子 (略) 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纸质版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人

名称: (略) 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联系人:陶吉

电话:055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百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联系人:吕梅

电话:*





招标人: (略) 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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