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023年青羊区健康教室光环境改造三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023年青羊区健康教室光环境改造三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青羊区健康教室光环境改造(三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送样要求增加”送样提醒:本项目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3楼样品间(即: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照明设备;
采购监督机构:青羊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 (略) 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采购计划号:*03087[2023]0063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5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530,000.00
交货期:① 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其中样板间需在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在2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②安装需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样板间(1间)安装,安装检验合格(须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且结论为合格)后进行第二阶段。样板间的检测内容至少包括:Ⅰ.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Ⅱ.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Ⅲ.课桌面均匀度;Ⅳ.黑板面均匀度;Ⅴ.照明功率密度;Ⅵ.统一眩光值;Ⅶ.频闪等指标。检测合格,中标供应商方可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内容;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的解除采购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样板间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建设校所有场室(区域)的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经建设校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全面实施并按约定时间内完成其余场室(区域)的安装工作。(安装规范及要求见本章相关要求)
第三阶段:项目安装完成后,除样板间外,中标供应商对所有场室进行第三方检测或自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移交设计方案、建设方案、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等后,通知建设校点进行初步验收的工作。
③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一个学期,且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各包的最终验收(终验)。如试运期出现质量问题,24小时内完成整改,且试运期顺延。
名称: (略) 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11月1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青羊区健康教室光环境改造(三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送样要求增加”送样提醒:本项目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3楼样品间(即: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照明设备;
采购监督机构:青羊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 (略) 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采购计划号:*03087[2023]0063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5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530,000.00
交货期:① 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其中样板间需在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在2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②安装需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样板间(1间)安装,安装检验合格(须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且结论为合格)后进行第二阶段。样板间的检测内容至少包括:Ⅰ.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Ⅱ.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Ⅲ.课桌面均匀度;Ⅳ.黑板面均匀度;Ⅴ.照明功率密度;Ⅵ.统一眩光值;Ⅶ.频闪等指标。检测合格,中标供应商方可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内容;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的解除采购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样板间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建设校所有场室(区域)的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经建设校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全面实施并按约定时间内完成其余场室(区域)的安装工作。(安装规范及要求见本章相关要求)
第三阶段:项目安装完成后,除样板间外,中标供应商对所有场室进行第三方检测或自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移交设计方案、建设方案、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等后,通知建设校点进行初步验收的工作。
③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一个学期,且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各包的最终验收(终验)。如试运期出现质量问题,24小时内完成整改,且试运期顺延。
名称: (略) 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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