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变更公示
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变更公示
江苏 (略) (略) 城市管理局委托, (略) 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的申请,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次招标的标 (略) 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预算单价不得高于9.5元/立方米,处理量不高于*立方米(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明确每立方米的单价,最终按实际处理量结算,处理量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6.该项目于2023年9月4日(第一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GFS-DL2023-G00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仅“张家港 (略) ”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故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2023年9月25日于相关网站发布了废标公告。
二、公开招标失败原因: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标委员会审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GFS-DL2023-G001),一致认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
2.投标供应商“张家港 (略) ”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满足
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完整规范。
评委名单:秦鑫鑫、殷鸿、夏敏虎、张永福、程东洋
四、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本项目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故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及法律依据:
1.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张家港 (略) ”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略) 管理局
联系人:蔡虹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杨舍镇白鹿路99号
2.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潘焱楠 电话/传真:0512-*
地址: (略) 同心大厦16楼1615
七、 (略) 财政局苏财购告(2017)49号通知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
江苏 (略) 2023年11月14日
江苏 (略) (略) 城市管理局委托, (略) 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的申请,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次招标的标 (略) 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深度处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预算单价不得高于9.5元/立方米,处理量不高于*立方米(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明确每立方米的单价,最终按实际处理量结算,处理量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6.该项目于2023年9月4日(第一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GFS-DL2023-G00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仅“张家港 (略) ”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故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2023年9月25日于相关网站发布了废标公告。
二、公开招标失败原因: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标委员会审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GFS-DL2023-G001),一致认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
2.投标供应商“张家港 (略) ”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满足
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完整规范。
评委名单:秦鑫鑫、殷鸿、夏敏虎、张永福、程东洋
四、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本项目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故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及法律依据:
1.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张家港 (略) ”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略) 管理局
联系人:蔡虹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杨舍镇白鹿路99号
2.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潘焱楠 电话/传真:0512-*
地址: (略) 同心大厦16楼1615
七、 (略) 财政局苏财购告(2017)49号通知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
江苏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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