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华中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神农架华中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4次答疑标段编号
神农架华中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神农架华中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4次答疑标段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神农架华中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做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0 分) | 投标报价: 30.0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25.0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30.00 分 | ||
2.2.2 (1) | 评标价确定 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 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 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 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 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 E%,作为评标基准 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 1-3 的整数, 由招标 人确定。E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 准 分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 | 30 |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范围为 60-100, 由招标人 确定。M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2 项。 |
政府采购工 程价格评审优 惠 |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 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 分。 即 S= F×(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 3-5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P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10.2.3 项。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Q% 作 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 S= F×(1+Q%) | |||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 数,范围为 1-2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Q 的取值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4 项。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投标报价最 终得分 | S= F×(1+P%) 或 S= F×(1+Q%) | |||
2.2.4(2) | 施工组 织设计 评分标 准 | 总体施工组 织布置及规 划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 2~1.6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5~1.2 分。 |
主要工程项 目的施工方 案、方 法与 技术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4 分;合理可行 的,得 2.3~1.8 分。 | ||
工期保证体 系及保证措 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5 | 较合理可行的,得 5.0~3.0 分;合理可行的,得 2.9~2 分。 | ||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文明施工、 文物保护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项目风险预 测与防范, 事故应 急 预案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4 分;合理可行 的,得 2.3~1.8 分 | ||
2.2.4(3) | 项目管 理机构 评分标 准 | 项目管理机 构 | 15 | 1、设计总负责 (略) 政设计专业副高及以 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证 书,得 4 分;缺一项不得分。 2、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专科学历得 0.5 分,具备高级职称得 2 分, 具备中级职称得 1 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 称得 2 分,具备中级职称得 1 分。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技术负责人有如下证书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ITIL4 证书。 (2)PMP 证书。 (3)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4)工信部(高级)高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 (5)工信部(高级)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 (6)工信部(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本项满分 15 分 |
2.2.4(4) |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类似业绩 | 15 | 1、满足资格审查条要求,得基本分 5 分。 2、近 3 年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 (略) 政工 程不多于 3 项,大数据类、集成类不多于 4 项,设 计类不多于 3 项)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10 分。 |
综合能力 | 10 | 电子与智能化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获得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综合信息管 理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 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2、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登记(CS4)证书 得 2 分。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得 3 分, *级以下得 2 分。 4、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级及以上证书得 2 分. | ||
履约信誉 | 5 | 1、联合体三年内所有 (略) 级“守合同重 信用 ” (略) 级及以上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 评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5 分(满足资质要求的独立 投标的企业或两家联合体企业, (略) 级“守合 同重信用 ” (略) 级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评 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5 分),少提供 1 家扣 2.0 分, 扣完为止。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0 分) | 投标报价: 60.0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5.0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5.00 分 | ||
2.2.2 (1) | 评标价确定 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 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 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 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 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 E%,作为评标基准 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 1-3 的整数, 由招标 人确定。E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 准 分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 | 60 |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范围为 60-100, 由招标人 确定。M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2 项。 |
政府采购工 程 价格评审优 惠 |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 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 分。 即 S= F×(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 3-5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P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10.2.3 项。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Q% 作 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 S= F×(1+Q%) |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 数,范围为 1-2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Q 的取值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4 项。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投标报价最 终得分 | S= F×(1+P%) 或 S= F×(1+Q%) | |||
2.2.4(2) | 施工组 织设计 评分标 准 | 总体施工组 织布置及规 划 | 1.5 | 较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1~0.8 分。 |
主要工程项 目的施工方 案、方 法与 技术措施 | 1.5 | 较合理可行的,得1.5~1.2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1~0.8 分。 | ||
工期保证体 系及保证措 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 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文明施工、 文物保护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项目风险预 测与防范, 事故应 急 预案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5~1.2 分 |
2.2.4(3) | 项目管 理机构 评分标 准 | 项目管理机 构 | 10 | 1、设计总 (略) 政设计专业副高及以 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证 书,得 2分;缺一项扣1分。 2、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专科学历得 0.5 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 称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得 0.5分。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技术负责人有如下证书得6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ITIL4 证书。 (2)PMP 证书。 (3)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4)工信部(高级)高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 (5)工信部(高级)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 (6)工信部(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本项满分10分 |
2.2.4(4) |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类似业绩 | 8 | 1、满足资格审查条要求,得基本分 3 分。 2、近 3 年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 (略) 政工 程不多于 2 项,大数据类、集成类不多于2 项,设 计类不多于 1 项)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5 分。 |
综合能力 | 5 | 电子与智能化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获得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综合信息管 理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 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最多得2 分; 2、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登记(CS4)证书 得1 分。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得 1 分, *级以下得0.5 分。 4、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级及以上证书得 1 分. | ||
履约信誉 | 2 | 1、联合体三年内所有 (略) 级“守合同重 信用 ” (略) 级及以上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 评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2 分(满足资质要求的独立 投标的企业或两家联合体企业, (略) 级“守合 同重信用 ” (略) 级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评 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2 分),少提供 1 家扣 1分, 扣完为止。 |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09:00时,现更改为2023年11月29日09: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神农架华中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做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0 分) | 投标报价: 30.0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25.0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30.00 分 | ||
2.2.2 (1) | 评标价确定 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 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 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 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 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 E%,作为评标基准 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 1-3 的整数, 由招标 人确定。E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 准 分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 | 30 |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范围为 60-100, 由招标人 确定。M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2 项。 |
政府采购工 程价格评审优 惠 |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 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 分。 即 S= F×(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 3-5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P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10.2.3 项。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Q% 作 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 S= F×(1+Q%) | |||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 数,范围为 1-2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Q 的取值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4 项。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投标报价最 终得分 | S= F×(1+P%) 或 S= F×(1+Q%) | |||
2.2.4(2) | 施工组 织设计 评分标 准 | 总体施工组 织布置及规 划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 2~1.6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5~1.2 分。 |
主要工程项 目的施工方 案、方 法与 技术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4 分;合理可行 的,得 2.3~1.8 分。 | ||
工期保证体 系及保证措 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5 | 较合理可行的,得 5.0~3.0 分;合理可行的,得 2.9~2 分。 | ||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文明施工、 文物保护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0 分;合理可行的,得 1.9~0.8 分 | ||
项目风险预 测与防范, 事故应 急 预案 | 3 | 较合理可行的,得 3.0~2.4 分;合理可行 的,得 2.3~1.8 分 | ||
2.2.4(3) | 项目管 理机构 评分标 准 | 项目管理机 构 | 15 | 1、设计总负责 (略) 政设计专业副高及以 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证 书,得 4 分;缺一项不得分。 2、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专科学历得 0.5 分,具备高级职称得 2 分, 具备中级职称得 1 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 称得 2 分,具备中级职称得 1 分。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技术负责人有如下证书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ITIL4 证书。 (2)PMP 证书。 (3)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4)工信部(高级)高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 (5)工信部(高级)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 (6)工信部(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本项满分 15 分 |
2.2.4(4) |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类似业绩 | 15 | 1、满足资格审查条要求,得基本分 5 分。 2、近 3 年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 (略) 政工 程不多于 3 项,大数据类、集成类不多于 4 项,设 计类不多于 3 项)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10 分。 |
综合能力 | 10 | 电子与智能化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获得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综合信息管 理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 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2、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登记(CS4)证书 得 2 分。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得 3 分, *级以下得 2 分。 4、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级及以上证书得 2 分. | ||
履约信誉 | 5 | 1、联合体三年内所有 (略) 级“守合同重 信用 ” (略) 级及以上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 评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5 分(满足资质要求的独立 投标的企业或两家联合体企业, (略) 级“守合 同重信用 ” (略) 级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评 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5 分),少提供 1 家扣 2.0 分, 扣完为止。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0 分) | 投标报价: 60.0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5.0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5.00 分 | ||
2.2.2 (1) | 评标价确定 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 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 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 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 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 E%,作为评标基准 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 1-3 的整数, 由招标 人确定。E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 准 分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 | 60 | F=M-(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M≥60。 M:为投标报价基准分,范围为 60-100, 由招标人 确定。M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2 项。 |
政府采购工 程 价格评审优 惠 |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 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 分。 即 S= F×(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 3-5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P 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10.2.3 项。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Q% 作 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 S= F×(1+Q%) |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 数,范围为 1-2 的整数, 由招标人确定。Q 的取值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4 项。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投标报价最 终得分 | S= F×(1+P%) 或 S= F×(1+Q%) | |||
2.2.4(2) | 施工组 织设计 评分标 准 | 总体施工组 织布置及规 划 | 1.5 | 较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1~0.8 分。 |
主要工程项 目的施工方 案、方 法与 技术措施 | 1.5 | 较合理可行的,得1.5~1.2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1~0.8 分。 | ||
工期保证体 系及保证措 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 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文明施工、 文物保护保 证体系 及 保证措施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的,得 1.5~1.2 分 | ||
项目风险预 测与防范, 事故应 急 预案 | 2 | 较合理可行的,得2~1.6 分;合理可行 的,得 1.5~1.2 分 |
2.2.4(3) | 项目管 理机构 评分标 准 | 项目管理机 构 | 10 | 1、设计总 (略) 政设计专业副高及以 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证 书,得 2分;缺一项扣1分。 2、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专科学历得 0.5 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 称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得 0.5分。 3、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技术负责人有如下证书得6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ITIL4 证书。 (2)PMP 证书。 (3)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4)工信部(高级)高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 (5)工信部(高级)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 (6)工信部(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本项满分10分 |
2.2.4(4) |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类似业绩 | 8 | 1、满足资格审查条要求,得基本分 3 分。 2、近 3 年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 (略) 政工 程不多于 2 项,大数据类、集成类不多于2 项,设 计类不多于 1 项)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5 分。 |
综合能力 | 5 | 电子与智能化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获得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综合信息管 理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 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最多得2 分; 2、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登记(CS4)证书 得1 分。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得 1 分, *级以下得0.5 分。 4、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级及以上证书得 1 分. | ||
履约信誉 | 2 | 1、联合体三年内所有 (略) 级“守合同重 信用 ” (略) 级及以上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 评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2 分(满足资质要求的独立 投标的企业或两家联合体企业, (略) 级“守合 同重信用 ” (略) 级 AAA 信用企业或企业信用评 价 AAA 信用企业的得 2 分),少提供 1 家扣 1分, 扣完为止。 |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09:00时,现更改为2023年11月29日09: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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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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