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泰兴市镇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变更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服务费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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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泰兴市镇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变更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服务费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项目名称: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江苏致邦律师事务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的法律服务多年,对本项目了解熟悉,继续采购其服务有利于从整体全面把控整个项目,能更加搞笑的服务于项目建设管理。2. (略) 财政厅文件(苏财规[2018]19号)《 (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提出, (略) PPP咨询机构库中直接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担任PPP项目法律顾问。 (略) 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只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家单位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鼓楼区石头城6号05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3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叶斌

联系地址: (略) 曾涛路162号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地址: (略) 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52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项目名称: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常年法律服务及变更专项法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江苏致邦律师事务 (略)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的法律服务多年,对本项目了解熟悉,继续采购其服务有利于从整体全面把控整个项目,能更加搞笑的服务于项目建设管理。2. (略) 财政厅文件(苏财规[2018]19号)《 (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提出, (略) PPP咨询机构库中直接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担任PPP项目法律顾问。 (略) 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只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家单位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鼓楼区石头城6号05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3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叶斌

联系地址: (略) 曾涛路162号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地址: (略) 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52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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