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合肥市大官塘管线工程澄清修改通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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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合肥市大官塘管线工程澄清修改通知01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2023-11-14 阅读次数: 】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3IFAGZ02419)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参考价:

最高投标限价:*.00元(含暂列金*.00元);

其中:

(1)“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分项报价参考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的 2.5%(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即*.00元;

(2)“临时用地工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影响管线迁改或保护、恢复”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00元;

(3)保险费:*.00元(不可竞争);

(4)暂列金:*.00元(不可竞争)。

备注:(1)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分项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报价中“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低于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报价参考价;(3)保险费、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1。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注明“*方供货,投标人仅报安装费”的项目,投标人仅需填报安装费,设备费填0或不填。

3.补充“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图”,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2。

4.增加“建管平台与智慧工地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3。

、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答复

1.请问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业绩?

答复:资格审查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中评分业绩。

2.招标文件要求造价人员提供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请问提供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复:造价人员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招标图纸只提供了穿原合九铁路(废弃)段的平面布置、工作井、接收井断面;但未提供穿合九联络铁路(K22+020.80~K22+098.80)顶管井平面布置、工作井及接收井断面尺寸及钢筋图,请提供。

答复:穿合九联络铁路(K22+020.80~K22+098.80)段顶管(含工作井、接收井及混凝土套管)另行招标,其他工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大官塘供水管线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图号:JH2-GG-DGTGD-SJ2-01)图中管中心高程和管长度是否有误,请确认。(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答复:长度和高程更正如下:(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5.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有哪些,请明确。

答复: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注明“*方供货,投标人仅报安装费”的项目为发包人提供,投标人仅需填报安装费,设备费填0或不填。

6.招标人是否提供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用电等施工条件,若提供临时用地请明确位置和面积、施工用电电源的位置和容量等信息。

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约定。

7.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包括水利、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以上三类专业,请明确。

答复: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关说明。

8.请明确招标文件P192“四、投标保证金”中担保格式中的项目名称是否为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的投标,”重复,是否删除?

答复:删除或不删除均可以。

9.投标文件技术标是否为暗标?

答复:本项目技术标不采用暗标。

10.招标文件中工程单价汇总表没有设备费(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有设备费,是否以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为准?(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答复: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1.招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没有分项报价合理性评审汇总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有,请问如何处理?(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答复:制作工具生成的“分项报价合理性评审表”可以保留在投标文件中。

12.招标人提供的后缀为AHSLZB的工程量清单,第七组“管道工程”划分为“建筑”,是否改成“安装”?

答复: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是否以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4.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3.4施工安全措施计量和支付

“(1)承包人按本章第3.2节、第3.3节要求进行的、非直接属于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专项列报,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条要求由发包人按项审批支付。

(2)直接属于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具体工程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按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5%计取,单价中是否不再计取?

答复: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款中“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与使用”仅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工程单价组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引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 (略)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电话:0551-*


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澄清修改通知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zip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2023-11-14 阅读次数: 】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3IFAGZ02419)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参考价:

最高投标限价:*.00元(含暂列金*.00元);

其中:

(1)“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分项报价参考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的 2.5%(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即*.00元;

(2)“临时用地工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影响管线迁改或保护、恢复”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00元;

(3)保险费:*.00元(不可竞争);

(4)暂列金:*.00元(不可竞争)。

备注:(1)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分项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报价中“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低于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报价参考价;(3)保险费、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1。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注明“*方供货,投标人仅报安装费”的项目,投标人仅需填报安装费,设备费填0或不填。

3.补充“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图”,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2。

4.增加“建管平台与智慧工地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3。

、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答复

1.请问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业绩?

答复:资格审查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中评分业绩。

2.招标文件要求造价人员提供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请问提供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复:造价人员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招标图纸只提供了穿原合九铁路(废弃)段的平面布置、工作井、接收井断面;但未提供穿合九联络铁路(K22+020.80~K22+098.80)顶管井平面布置、工作井及接收井断面尺寸及钢筋图,请提供。

答复:穿合九联络铁路(K22+020.80~K22+098.80)段顶管(含工作井、接收井及混凝土套管)另行招标,其他工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大官塘供水管线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图号:JH2-GG-DGTGD-SJ2-01)图中管中心高程和管长度是否有误,请确认。(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答复:长度和高程更正如下:(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5.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有哪些,请明确。

答复: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注明“*方供货,投标人仅报安装费”的项目为发包人提供,投标人仅需填报安装费,设备费填0或不填。

6.招标人是否提供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用电等施工条件,若提供临时用地请明确位置和面积、施工用电电源的位置和容量等信息。

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约定。

7.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包括水利、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以上三类专业,请明确。

答复: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关说明。

8.请明确招标文件P192“四、投标保证金”中担保格式中的项目名称是否为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 (略) 大官塘管线工程,“的投标,”重复,是否删除?

答复:删除或不删除均可以。

9.投标文件技术标是否为暗标?

答复:本项目技术标不采用暗标。

10.招标文件中工程单价汇总表没有设备费(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有设备费,是否以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为准?(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答复: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1.招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没有分项报价合理性评审汇总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有,请问如何处理?(图片详见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答复:制作工具生成的“分项报价合理性评审表”可以保留在投标文件中。

12.招标人提供的后缀为AHSLZB的工程量清单,第七组“管道工程”划分为“建筑”,是否改成“安装”?

答复: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格式不一致,是否以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4.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3.4施工安全措施计量和支付

“(1)承包人按本章第3.2节、第3.3节要求进行的、非直接属于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专项列报,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条要求由发包人按项审批支付。

(2)直接属于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具体工程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按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5%计取,单价中是否不再计取?

答复: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款中“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与使用”仅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工程单价组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引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 (略)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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