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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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核准〔2023〕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昌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2.2 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北区,时尚大街以西,水岸雅居三期以南,小西河以北。2.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4940㎡(合67.41亩)。建设9F/-1F住宅楼1栋、10F/-1F住宅楼 5栋、11F/-1F住宅楼7栋、3-10F/-1F 社区服务用房1栋(含社区养老用房)、2F/-1F配套公建用房1栋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围墙1109m,总建筑面积*.9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353.34㎡,地下建筑面积29295.64㎡。按《 (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控地下室管理规定》建设人防工程。2.4 设计周期:28 日历天。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2.6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4 09:00至2023-11-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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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 更正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 河北 (略) 2023 年11月14 日 |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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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核准〔2023〕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昌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2.2 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北区,时尚大街以西,水岸雅居三期以南,小西河以北。2.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4940㎡(合67.41亩)。建设9F/-1F住宅楼1栋、10F/-1F住宅楼 5栋、11F/-1F住宅楼7栋、3-10F/-1F 社区服务用房1栋(含社区养老用房)、2F/-1F配套公建用房1栋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围墙1109m,总建筑面积*.9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353.34㎡,地下建筑面积29295.64㎡。按《 (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控地下室管理规定》建设人防工程。2.4 设计周期:28 日历天。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2.6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4 09:00至2023-11-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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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尚雅新居建设项目设计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 更正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 河北 (略) 2023 年11月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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