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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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裕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21:5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小邓/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侯县裕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一期S2#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林/小邓/小曾 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S2023-5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事项1:原谈判文件“(1)报价押金的形式:报价人报价押金的形式:以报价人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汇至福建优胜招标 (略) 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现更正为“报价人报价押金的形式,以报价人名义在报价当天现场按照所投合同包(店面)报价押金金额,以现金形式或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汇至福建优胜招标 (略) 账号足额缴交报价押金,报价押金必须按照合同包进行缴交,未按照规定进行缴交报价押金的,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报价人须将报价押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面写明所对应合同包号(摊位/店面)报价押金及报价人名称,如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由此造成的对报价押金的误缴或拆封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报价押金将在合同签订后提交相关退保材料后退回,未中标人报价押金将于确认中标人后且无任何异议当场退还或在两个工作日内退回。”

2、事项2:原谈判文件中“10、成交人电费自理并按招租人规定的时间缴纳。”现更正为“10.成交人自行使用部分的电费自理并按招租人规定的时间缴纳。”

3、事项3:原谈判文件中“附件1-1 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方要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并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所有费用包括电、电器、税费等等,一切费用由*方自付,与*方无关。”现更正为“5、在合同履行期间,*方要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并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所有成交人自行使用的费用包括电、电器、税费等等,一切费用由*方自付,与*方无关。”

4、报价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摊位号1-36的摊位)报价押金缴交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摊位号37-78的摊位以及合同包79店面)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

5、请潜在报价人按照更正公告内容进行制作报价文件,未按照更正公告内容进行制作报价文件的后果自负。

其他内容均不变

更正日期:2023-11-14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裕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略) 闽侯县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一期S2#四层            

联系方式:小林/小邓/小曾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小邓/小曾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裕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21:5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小邓/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侯县裕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一期S2#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林/小邓/小曾 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S2023-5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事项1:原谈判文件“(1)报价押金的形式:报价人报价押金的形式:以报价人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汇至福建优胜招标 (略) 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现更正为“报价人报价押金的形式,以报价人名义在报价当天现场按照所投合同包(店面)报价押金金额,以现金形式或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汇至福建优胜招标 (略) 账号足额缴交报价押金,报价押金必须按照合同包进行缴交,未按照规定进行缴交报价押金的,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报价人须将报价押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面写明所对应合同包号(摊位/店面)报价押金及报价人名称,如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由此造成的对报价押金的误缴或拆封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报价押金将在合同签订后提交相关退保材料后退回,未中标人报价押金将于确认中标人后且无任何异议当场退还或在两个工作日内退回。”

2、事项2:原谈判文件中“10、成交人电费自理并按招租人规定的时间缴纳。”现更正为“10.成交人自行使用部分的电费自理并按招租人规定的时间缴纳。”

3、事项3:原谈判文件中“附件1-1 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农产品交易中心摊位租赁服务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方要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并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所有费用包括电、电器、税费等等,一切费用由*方自付,与*方无关。”现更正为“5、在合同履行期间,*方要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并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所有成交人自行使用的费用包括电、电器、税费等等,一切费用由*方自付,与*方无关。”

4、报价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摊位号1-36的摊位)报价押金缴交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摊位号37-78的摊位以及合同包79店面)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

5、请潜在报价人按照更正公告内容进行制作报价文件,未按照更正公告内容进行制作报价文件的后果自负。

其他内容均不变

更正日期:2023-11-14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裕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略) 闽侯县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一期S2#四层            

联系方式:小林/小邓/小曾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小邓/小曾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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