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澄瀛村设计变更备案公示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澄瀛村设计变更备案公示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
编号:01 | ||||
一、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略) 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澄瀛村 | 建设单位 | (略) 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 (略) |
施工单位 | 福建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闽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 合同造价 | *元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现场实际地理因素限制,原设计CY1-CY20,管径DN300,长度290m,变更后CY8-CY20,管径300,长度150米采用砼满包。 2、因北辰宫附近2处公厕及莆田八中新校围墙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3、因兴灵宫附近(沟尾头31号)至沟尾头109号因大部分污水管道堵塞及破损,已丧失排放功能,导致污水横流路面,造成环境恶臭,沟尾头109号至沟尾头136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4、因南洋大 (略) 至汀后路3号路段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5、因下湖5号至下湖33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6、由于地理因素限制,村民阻扰施工,取消CY57-CY64、CY86-CY91、CY132-CY136、CY153-CY160污水管道及CY28-CY30化粪池。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元(已下浮),约占合同比例2.73%。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变更图、工程变更预算书、其他。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三、项 目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意 见 |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造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
编号:01 | ||||
一、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略) 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澄瀛村 | 建设单位 | (略) 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 (略) |
施工单位 | 福建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闽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 合同造价 | *元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现场实际地理因素限制,原设计CY1-CY20,管径DN300,长度290m,变更后CY8-CY20,管径300,长度150米采用砼满包。 2、因北辰宫附近2处公厕及莆田八中新校围墙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3、因兴灵宫附近(沟尾头31号)至沟尾头109号因大部分污水管道堵塞及破损,已丧失排放功能,导致污水横流路面,造成环境恶臭,沟尾头109号至沟尾头136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4、因南洋大 (略) 至汀后路3号路段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5、因下湖5号至下湖33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6、由于地理因素限制,村民阻扰施工,取消CY57-CY64、CY86-CY91、CY132-CY136、CY153-CY160污水管道及CY28-CY30化粪池。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元(已下浮),约占合同比例2.73%。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变更图、工程变更预算书、其他。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三、项 目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意 见 |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造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
编号:01 | ||||
一、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略) 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澄瀛村 | 建设单位 | (略) 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 (略) |
施工单位 | 福建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闽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 合同造价 | *元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现场实际地理因素限制,原设计CY1-CY20,管径DN300,长度290m,变更后CY8-CY20,管径300,长度150米采用砼满包。 2、因北辰宫附近2处公厕及莆田八中新校围墙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3、因兴灵宫附近(沟尾头31号)至沟尾头109号因大部分污水管道堵塞及破损,已丧失排放功能,导致污水横流路面,造成环境恶臭,沟尾头109号至沟尾头136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4、因南洋大 (略) 至汀后路3号路段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5、因下湖5号至下湖33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6、由于地理因素限制,村民阻扰施工,取消CY57-CY64、CY86-CY91、CY132-CY136、CY153-CY160污水管道及CY28-CY30化粪池。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元(已下浮),约占合同比例2.73%。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变更图、工程变更预算书、其他。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三、项 目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意 见 |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造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
编号:01 | ||||
一、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略) 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澄瀛村 | 建设单位 | (略) 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 (略) |
施工单位 | 福建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闽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 合同造价 | *元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现场实际地理因素限制,原设计CY1-CY20,管径DN300,长度290m,变更后CY8-CY20,管径300,长度150米采用砼满包。 2、因北辰宫附近2处公厕及莆田八中新校围墙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3、因兴灵宫附近(沟尾头31号)至沟尾头109号因大部分污水管道堵塞及破损,已丧失排放功能,导致污水横流路面,造成环境恶臭,沟尾头109号至沟尾头136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4、因南洋大 (略) 至汀后路3号路段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5、因下湖5号至下湖33号附近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造成环境恶臭,村民强烈要求增加此处排污管道。 6、由于地理因素限制,村民阻扰施工,取消CY57-CY64、CY86-CY91、CY132-CY136、CY153-CY160污水管道及CY28-CY30化粪池。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元(已下浮),约占合同比例2.73%。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变更图、工程变更预算书、其他。 | |||
二、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三、项 目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意 见 |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造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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