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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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变更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正线线路起自头门港支线一期头门港站站场改造路基K42+945.44~K44+192.18,新建段起点(即头门港支线一期终点)DK44+192.18(=K44+192.18),终点线路里程为DK58+700,二期正线全长15.755km(包括一期改造段1.247km)。工程线路全长15.755km(其中改造段1.247km,新建段14.508km),其中路基3.043km,占线路长度的19.31%;全线设站场2座(新建站场1座、改建既有站1座);新建桥梁12.712km,占线路长度的80.69%;改移工程1处,为改路370m/1处。铁路等级Ⅲ级铁路,设计速度为80km/h;项目组成主要包括路基工程、站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改移工程等。

实施地点和时间: (略) (略) ,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保验收工作,服务期限为54个月。

本次采购预算为*元。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预算内的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建设需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咨询服务的全部内容,涵盖全线的施工期、自然恢复期1年期间的水土保持现场监测及各类监测成果报告的编制、提交(含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意见、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全线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查初验,并负责编制申请水土保持行政验收的自查初验报告。

3.t服务期限: 54个月。

4.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水利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出具合法有效的成果报告。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②供应商不得与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沿线地方政府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t(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交通类项目水保监测、验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t(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t(4)信誉要求: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②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③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其他要求: / 。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月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11 月 16 日 17 时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日 10 时 00 分。

5.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椒江区广场西路1号建行南侧裙楼一层

联 系 人: 邵飞华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无则填“/”) 填/,下同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 (略) 综合部

地 址: (略) 椒江区广场西路1号建行南侧裙楼301室

电 话: 0576-*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 (略) (单位公章)

日 期:20223年 11 月 15日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正线线路起自头门港支线一期头门港站站场改造路基K42+945.44~K44+192.18,新建段起点(即头门港支线一期终点)DK44+192.18(=K44+192.18),终点线路里程为DK58+700,二期正线全长15.755km(包括一期改造段1.247km)。工程线路全长15.755km(其中改造段1.247km,新建段14.508km),其中路基3.043km,占线路长度的19.31%;全线设站场2座(新建站场1座、改建既有站1座);新建桥梁12.712km,占线路长度的80.69%;改移工程1处,为改路370m/1处。铁路等级Ⅲ级铁路,设计速度为80km/h;项目组成主要包括路基工程、站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改移工程等。

实施地点和时间: (略) (略) ,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保验收工作,服务期限为54个月。

本次采购预算为*元。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预算内的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建设需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咨询服务的全部内容,涵盖全线的施工期、自然恢复期1年期间的水土保持现场监测及各类监测成果报告的编制、提交(含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意见、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全线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查初验,并负责编制申请水土保持行政验收的自查初验报告。

3.t服务期限: 54个月。

4.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水利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出具合法有效的成果报告。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②供应商不得与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沿线地方政府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t(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交通类项目水保监测、验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t(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t(4)信誉要求: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②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③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其他要求: / 。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月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11 月 16 日 17 时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日 10 时 00 分。

5.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椒江区广场西路1号建行南侧裙楼一层

联 系 人: 邵飞华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无则填“/”) 填/,下同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 (略) 综合部

地 址: (略) 椒江区广场西路1号建行南侧裙楼301室

电 话: 0576-*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 (略) (单位公章)

日 期:20223年 11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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