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中医院新区采购外科设备更正公告1
定远县中医院新区采购外科设备更正公告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ycg*-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区)采购外科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中“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更正为:“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原招标文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工程建设项目和(二)政府采购项目中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更正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3、原招标文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中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更正为:“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9.3条:
从“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
更正为: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定远县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联系方式:乔主任 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刘元军、沈和 0551-*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元军、沈和
电话:0551-* *
五、附件无
0天1小时12分1秒
0天0小时14分18秒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ycg*-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区)采购外科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中“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更正为:“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原招标文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工程建设项目和(二)政府采购项目中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更正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3、原招标文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中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更正为:“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9.3条:
从“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
更正为: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定远县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联系方式:乔主任 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刘元军、沈和 0551-*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元军、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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