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洋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澄清/变更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关于洋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澄清/变更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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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洋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申请人: 1、本补遗是对洋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审公告的澄清/变更,如与资格预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为准。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原公告中: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11月27日 09时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现变更为: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11月20日 00时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其他内容不做变动。若于2023年11月20日 00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的资审文件不能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3年11月15日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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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洋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申请人: 1、本补遗是对洋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审公告的澄清/变更,如与资格预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为准。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原公告中: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11月27日 09时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现变更为: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11月20日 00时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其他内容不做变动。若于2023年11月20日 00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的资审文件不能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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