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郓城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郓城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郓城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18: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山东鲁发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郓城县公明路与尚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鲁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郓城县凤凰城A区8-1-101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郓城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3-10-30 12:16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1、 (略) 、市或管理委员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证或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证书,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变更为:1、投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是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得1分,不是一体化(即分开)经营的企业得0.5分。注:一体化经营的企业应提供餐厨废弃物运输和处置一体化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分开经营的企业应提供餐厨废弃物运输合同和处置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单位“投标总报价(元)”、“单价(元)”,现变更为:投标总报价(元/年)、单价(元/吨)。(三)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一室;变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二室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
2.更正日期: | 2023-11-15 17:29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郓城县公明路与尚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 ||
联系方式: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鲁发 (略) | 地址: | 郓城县凤凰城A区8-1-101号商铺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陈凤鸣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郓城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18: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山东鲁发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郓城县公明路与尚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鲁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郓城县凤凰城A区8-1-101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郓城县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3-10-30 12:16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1、 (略) 、市或管理委员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证或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证书,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变更为:1、投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是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得1分,不是一体化(即分开)经营的企业得0.5分。注:一体化经营的企业应提供餐厨废弃物运输和处置一体化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分开经营的企业应提供餐厨废弃物运输合同和处置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单位“投标总报价(元)”、“单价(元)”,现变更为:投标总报价(元/年)、单价(元/吨)。(三)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一室;变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二室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
2.更正日期: | 2023-11-15 17:29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郓城县公明路与尚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 ||
联系方式: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鲁发 (略) | 地址: | 郓城县凤凰城A区8-1-101号商铺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陈凤鸣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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