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石河子市商务局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付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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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石河子市商务局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付款方



关于变更“石 (略) 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略)

 

我中心定于 * 日上午11:00( (略) 时间)为石 (略) 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 * -1号),应采购单位要求对付款方式变更如下:


序号

原付款方式

变更后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第54页

6.6.1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中标方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6.6.1签订合同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6.6.2交付使用满3年后,由用户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额的5%.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6.6.2交付使用满三年后,由用户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额的10%。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付款方式:

(1)中标方与验收使用方签订合同,所有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100%;

(2)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年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由验收使用单位支付;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10%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年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由验收使用单位支付;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八师 (略) 市公 (略)

* 日





关于变更“石 (略) 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略)

 

我中心定于 * 日上午11:00( (略) 时间)为石 (略) 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 * -1号),应采购单位要求对付款方式变更如下:


序号

原付款方式

变更后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第54页

6.6.1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中标方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6.6.1签订合同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6.6.2交付使用满3年后,由用户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额的5%.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6.6.2交付使用满三年后,由用户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额的10%。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付款方式:

(1)中标方与验收使用方签订合同,所有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100%;

(2)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年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由验收使用单位支付;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10%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年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由验收使用单位支付;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八师 (略) 市公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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