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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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Q53A00W*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医用气体设备、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等系统设备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用气体中心液氧站全部设备维护;空气压缩机组的维护;(2)真空负压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3)空气压缩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4)全院各个气体汇流排维护;(5)全院医用气体管路(含承压特种设备)维护;(6)全院设备带气体终端维护;(7)全院气体控制及报警设备维护。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实行“动态评价”,即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 服务地点: (略) (略) 院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备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备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人员管理证》(A项目),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有驻点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项目);

3.5 供应商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审查;

3.10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414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汇款账号:*3511,开户银行:工商 (略) 区支行,户名: (略) )*@*q.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评标4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金碧路157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赵璐、杨云翔、张林秀

联系方式:0871-*、*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Q53A00W*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医用气体设备、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等系统设备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用气体中心液氧站全部设备维护;空气压缩机组的维护;(2)真空负压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3)空气压缩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4)全院各个气体汇流排维护;(5)全院医用气体管路(含承压特种设备)维护;(6)全院设备带气体终端维护;(7)全院气体控制及报警设备维护。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实行“动态评价”,即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 服务地点: (略) (略) 院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备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备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人员管理证》(A项目),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有驻点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项目);

3.5 供应商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审查;

3.10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414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汇款账号:*3511,开户银行:工商 (略) 区支行,户名: (略) )*@*q.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评标4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金碧路157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赵璐、杨云翔、张林秀

联系方式: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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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Q53A00W*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医用气体设备、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等系统设备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用气体中心液氧站全部设备维护;空气压缩机组的维护;(2)真空负压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3)空气压缩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4)全院各个气体汇流排维护;(5)全院医用气体管路(含承压特种设备)维护;(6)全院设备带气体终端维护;(7)全院气体控制及报警设备维护。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实行“动态评价”,即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 服务地点: (略) (略) 院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备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备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人员管理证》(A项目),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有驻点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项目);

3.5 供应商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审查;

3.10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414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汇款账号:*3511,开户银行:工商 (略) 区支行,户名: (略) )*@*q.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评标4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金碧路157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赵璐、杨云翔、张林秀

联系方式:0871-*、*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中心氧站及设备终端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Q53A00W*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医用气体设备、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等系统设备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用气体中心液氧站全部设备维护;空气压缩机组的维护;(2)真空负压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3)空气压缩系统管道、终端的维护;(4)全院各个气体汇流排维护;(5)全院医用气体管路(含承压特种设备)维护;(6)全院设备带气体终端维护;(7)全院气体控制及报警设备维护。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实行“动态评价”,即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 服务地点: (略) (略) 院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备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备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人员管理证》(A项目),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有驻点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项目);

3.5 供应商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审查;

3.10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414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汇款账号:*3511,开户银行:工商 (略) 区支行,户名: (略) )*@*q.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评标4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金碧路157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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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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