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街东段南侧、中心医院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街东段南侧、中心医院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街东段南侧、 (略) 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GX-GC-*-02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街东段南侧、 (略) 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一) 更正内容:原内容:

1、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

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本项目共包含三项,其中第一项为凤凰河下游河道整理工程,主要对凤凰河泰安消防支队南侧,高新区一中校内桥西侧河道进行边坡护砌,对河道两侧进行绿化,确保河道排水通畅,提升区域整体景观效果;第二 (略) 周边景观工程, (略) 周边进行绿化, (略) (略) 区周边区域环境面貌;第三项为洪沟街东段南侧人行道及绿化工程,在洪沟街东段(紫云路-龙腾路)龙泉D区北侧铺筑人行道,行道衬下栽桩绿化隔离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及3.2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招标公告中“4.1 公告时间:自 2023 年11月11日起至 2023 年11月17日;”

(二) 变更为:

1、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

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本项目主要对凤凰河下游周边进行绿化,提升区域整体景观效果; (略) 周边进行绿化, (略) (略) 区周边区域环境面貌;在洪沟街东段(紫云路-龙腾路)行道衬下栽桩绿化隔离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及3.2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略) 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招标公告中“4.1 公告时间:自 2023 年11月11日起至 2023 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泰安 (略)

地 址: (略) 泰安高新区长城路 616 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方式:053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丰 (略)

地 址: (略) 观光路 (略) 内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丰 (略)

联系人电话:0538-*

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街东段南侧、 (略) 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GX-GC-*-02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街东段南侧、 (略) 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一) 更正内容:原内容:

1、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

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本项目共包含三项,其中第一项为凤凰河下游河道整理工程,主要对凤凰河泰安消防支队南侧,高新区一中校内桥西侧河道进行边坡护砌,对河道两侧进行绿化,确保河道排水通畅,提升区域整体景观效果;第二 (略) 周边景观工程, (略) 周边进行绿化, (略) (略) 区周边区域环境面貌;第三项为洪沟街东段南侧人行道及绿化工程,在洪沟街东段(紫云路-龙腾路)龙泉D区北侧铺筑人行道,行道衬下栽桩绿化隔离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及3.2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招标公告中“4.1 公告时间:自 2023 年11月11日起至 2023 年11月17日;”

(二) 变更为:

1、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

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本项目主要对凤凰河下游周边进行绿化,提升区域整体景观效果; (略) 周边进行绿化, (略) (略) 区周边区域环境面貌;在洪沟街东段(紫云路-龙腾路)行道衬下栽桩绿化隔离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及3.2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略) 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招标公告中“4.1 公告时间:自 2023 年11月11日起至 2023 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泰安 (略)

地 址: (略) 泰安高新区长城路 616 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方式:053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丰 (略)

地 址: (略) 观光路 (略) 内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丰 (略)

联系人电话:053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