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蛟川街道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蛟川街道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蛟川街道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NBKXCG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蛟川街道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2收集运输车配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收集运输车(包括应急备用车辆)必须为供应商所有。在投标时未配备的,应当在中标后5天内提供车辆采购合同,15天内购入所需餐厨垃圾收集车辆并投入使用,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入车辆的购置、维修、年检、保险、安全作业等事宜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收集运输车(包括应急备用车辆)必须为供应商所有或租赁。在投标时未配备的,应当在中标后5天内提供车辆采购合同,15天内购入所需餐厨垃圾收集车辆并投入使用,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入车辆的购置、维修、年检、保险、安全作业等事宜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投标人自有1辆5吨或以上餐厨垃圾收运专项作业车的得3分,最多得6分。未满足或租赁或未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餐厨垃圾作业车的不计分(注:车辆吨位为总质量,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网站截图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具有5吨或以上餐厨垃圾收运专项作业车,自有的每辆得3分;租赁的每辆得2分;承诺中标后配置的每辆得1分。就高计分,最多得6分。
注:(1)车辆吨位为总质量;
(2)车辆若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车辆若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车辆租赁合同中载明的出租方名称须一致)、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承诺中标后配置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中拟配置的车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投标人自有1辆3吨或以上应急备用车辆的得1.5分,最多得3分。未满足或租赁或未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餐厨垃圾作业车的不计分(注:车辆吨位为总质量,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网站截图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具有3吨或以上应急备用车辆,自有的每辆得1.5分;租赁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配置的每辆得0.5分。就高计分,最多得3分。
注:(1)车辆吨位为总质量;
(2)车辆若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车辆若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车辆租赁合同中载明的出租方名称须一致)、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承诺中标后配置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中拟配置的车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请在本次更正公告下方附件信息栏自行下载,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1-5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慧琼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科翔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11层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时雄、何欣、蒲廷军、吕园英、陈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邱科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采购文件需求及对应部分评审因素做调整。
*


附件信息: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蛟川街道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NBKXCG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蛟川街道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2收集运输车配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收集运输车(包括应急备用车辆)必须为供应商所有。在投标时未配备的,应当在中标后5天内提供车辆采购合同,15天内购入所需餐厨垃圾收集车辆并投入使用,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入车辆的购置、维修、年检、保险、安全作业等事宜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收集运输车(包括应急备用车辆)必须为供应商所有或租赁。在投标时未配备的,应当在中标后5天内提供车辆采购合同,15天内购入所需餐厨垃圾收集车辆并投入使用,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入车辆的购置、维修、年检、保险、安全作业等事宜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投标人自有1辆5吨或以上餐厨垃圾收运专项作业车的得3分,最多得6分。未满足或租赁或未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餐厨垃圾作业车的不计分(注:车辆吨位为总质量,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网站截图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具有5吨或以上餐厨垃圾收运专项作业车,自有的每辆得3分;租赁的每辆得2分;承诺中标后配置的每辆得1分。就高计分,最多得6分。
注:(1)车辆吨位为总质量;
(2)车辆若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车辆若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车辆租赁合同中载明的出租方名称须一致)、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承诺中标后配置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中拟配置的车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投标人自有1辆3吨或以上应急备用车辆的得1.5分,最多得3分。未满足或租赁或未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餐厨垃圾作业车的不计分(注:车辆吨位为总质量,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网站截图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具有3吨或以上应急备用车辆,自有的每辆得1.5分;租赁的每辆得1分;承诺中标后配置的每辆得0.5分。就高计分,最多得3分。
注:(1)车辆吨位为总质量;
(2)车辆若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否则不得分;
(3)车辆若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与车辆租赁合同中载明的出租方名称须一致)、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承诺中标后配置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中拟配置的车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请在本次更正公告下方附件信息栏自行下载,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1-5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慧琼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科翔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11层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时雄、何欣、蒲廷军、吕园英、陈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邱科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采购文件需求及对应部分评审因素做调整。
*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