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1)更正内容1:
原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农药经销商,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具备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所投标产品 (略) 2023年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更正为: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农药投标企业需要符合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农药经销商,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具备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所投标产品 (略) 2022年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2.3.2 水溶肥料投标企业需要符合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登记作物必须包含水稻和小麦,同时所投产品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必须是“ (略) 农企合作肥料企业”(提供标注本单位的苏耕环〔2022〕37号《 (略) 农企合作肥料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复印件)。”
(2)更正内容2:
原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 (略) (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 (略) 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每本1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更正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 (略) (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 (略) 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每本1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孙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 (略)
地址:南京江宁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大厦2栋618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