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运输项目变更公告
年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运输项目变更公告
2023-2024年河南卷烟 (略) 运输项目
变更公告
河南宏业 (略) 受河南卷烟 (略) 的委托,对2023-2024年河南卷烟 (略) 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车辆情况评分标准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河南卷烟 (略) 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HYZB-2023-50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车辆情况评分标准:
2.2.4 (3) | 技术评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得的1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5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平板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得的1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5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2.2.4 (3) | 技术评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3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平板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平板半挂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3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
原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现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河南卷烟 (略) 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卷烟 (略)
地 址: (略) 建安区金叶大道666号
联系人:袁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卷烟 (略) 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4-*
2023年11月16日
2023-2024年河南卷烟 (略) 运输项目
变更公告
河南宏业 (略) 受河南卷烟 (略) 的委托,对2023-2024年河南卷烟 (略) 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车辆情况评分标准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河南卷烟 (略) 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HYZB-2023-50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车辆情况评分标准:
2.2.4 (3) | 技术评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得的1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5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平板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得的1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5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2.2.4 (3) | 技术评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3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情况 (5) | 自有运输车辆(重型平板半挂车)(5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国五或以上),投标人具有3辆重型平板半挂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足3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
原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现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河南卷烟 (略) 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卷烟 (略)
地 址: (略) 建安区金叶大道666号
联系人:袁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卷烟 (略) 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4-*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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