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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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14 至 2023-11-17
撰写单位: (略) 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乔羽霆
(皇 (略) 办公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2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皇 (略) 办公用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14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皇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霖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皇姑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14 至 2023-11-17
撰写单位: (略) 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乔羽霆
(皇 (略) 办公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2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皇 (略) 办公用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14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皇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霖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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