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心2023年印刷型图书编目加工耗材采购项目废标公示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某中心2023年印刷型图书编目加工耗材采购项目废标公示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中心2023年印刷型图书编目加工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KJYZX-W4006
三、废标公示内容
(一)废标原因
至开标截止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按时提交了响应文件,分别为湖南 (略) 、长沙节 (略) 、湖 (略) 。评审委员会对以上3家投标单位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3家投标单位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根据国家、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二)废标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四)提出异议
如有供应商对上述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五)监督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731-*
监督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0731-*
四、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
(一)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书标与条形码各20万张,RFID图书电子标签(RFID磁条)、书标保护膜和有色书标保护膜各10万个。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谈判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等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自本采购项目采购公示起,供应商须向采购方联系进行报名。报名方式: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将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方联系人邮箱(*@*q.com),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四)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至: (略)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受。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73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中心2023年印刷型图书编目加工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KJYZX-W4006
三、废标公示内容
(一)废标原因
至开标截止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按时提交了响应文件,分别为湖南 (略) 、长沙节 (略) 、湖 (略) 。评审委员会对以上3家投标单位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3家投标单位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根据国家、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二)废标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四)提出异议
如有供应商对上述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五)监督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731-*
监督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0731-*
四、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
(一)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书标与条形码各20万张,RFID图书电子标签(RFID磁条)、书标保护膜和有色书标保护膜各10万个。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谈判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等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自本采购项目采购公示起,供应商须向采购方联系进行报名。报名方式: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将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方联系人邮箱(*@*q.com),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四)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至: (略)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受。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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