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屏乡苍坪村6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北屏乡苍坪村6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北屏乡苍坪村6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北屏乡苍坪村6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部分为准。
序号 | 提问内容及答复 |
1 | 提问:招标文件中没有填具体的进度款支付额度,是不是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问本项目支付条款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此国家规定执行进度款支付。 |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3 进度款支付条款如下: (2)进度款支付: ①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进度款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 %(不低于 80%)支付承包人。 ③暂估价、暂列金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价款的80 %(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承包人。 ④人工、材料价差按 80%(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价差调整方式按 16 条约定执行。 ⑤进度每期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80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 %(不低于80%);移交完整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90%-95%);完成交工结算后 28 天内,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后向承包人支付至交工结算合同总价的95 %(95%-97%);缺陷责任期满(如本工程须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未完成的,则承包人应在提交剩余工程款等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当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低于完工结算合同总价时,发包人及承包人均应以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为准结清尾款,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实际差额从银行保函中扣回超额支付金额,该银行保函在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28 天后自动失效;如无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的,则不需提供)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⑦发包人应按规定时间支付承包人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 ‰/天。 | |
2 | 提问:招标文件中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3 进度款支付条款中并未明确具体支付数据,请招标人补充完整具体数据。 |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3 进度款支付条款如下: (2)进度款支付: ①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进度款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 %(不低于 80%)支付承包人。 ③暂估价、暂列金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价款的80 %(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承包人。 ④人工、材料价差按 80%(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价差调整方式按 16 条约定执行。 ⑤进度每期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80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 %(不低于80%);移交完整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90%-95%);完成交工结算后 28 天内,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后向承包人支付至交工结算合同总价的95 %(95%-97%);缺陷责任期满(如本工程须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未完成的,则承包人应在提交剩余工程款等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当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低于完工结算合同总价时,发包人及承包人均应以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为准结清尾款,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实际差额从银行保函中扣回超额支付金额,该银行保函在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28 天后自动失效;如无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的,则不需提供)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⑦发包人应按规定时间支付承包人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 ‰/天。 | |
3 | 提问: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但招标文件和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电子文件中均未给出相应格式,请招标人补充中小微企业免除保证金的相应格式。 |
答复:见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 |
4 | 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
答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
招标人:城口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日期: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 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北屏乡苍坪村6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北屏乡苍坪村6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部分为准。
序号 | 提问内容及答复 |
1 | 提问:招标文件中没有填具体的进度款支付额度,是不是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问本项目支付条款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此国家规定执行进度款支付。 |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3 进度款支付条款如下: (2)进度款支付: ①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进度款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 %(不低于 80%)支付承包人。 ③暂估价、暂列金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价款的80 %(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承包人。 ④人工、材料价差按 80%(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价差调整方式按 16 条约定执行。 ⑤进度每期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80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 %(不低于80%);移交完整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90%-95%);完成交工结算后 28 天内,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后向承包人支付至交工结算合同总价的95 %(95%-97%);缺陷责任期满(如本工程须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未完成的,则承包人应在提交剩余工程款等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当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低于完工结算合同总价时,发包人及承包人均应以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为准结清尾款,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实际差额从银行保函中扣回超额支付金额,该银行保函在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28 天后自动失效;如无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的,则不需提供)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⑦发包人应按规定时间支付承包人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 ‰/天。 | |
2 | 提问:招标文件中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3 进度款支付条款中并未明确具体支付数据,请招标人补充完整具体数据。 |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3 进度款支付条款如下: (2)进度款支付: ①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进度款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 %(不低于 80%)支付承包人。 ③暂估价、暂列金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价款的80 %(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承包人。 ④人工、材料价差按 80%(不低于 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价差调整方式按 16 条约定执行。 ⑤进度每期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80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 %(不低于80%);移交完整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90%-95%);完成交工结算后 28 天内,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后向承包人支付至交工结算合同总价的95 %(95%-97%);缺陷责任期满(如本工程须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未完成的,则承包人应在提交剩余工程款等额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当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低于完工结算合同总价时,发包人及承包人均应以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为准结清尾款,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实际差额从银行保函中扣回超额支付金额,该银行保函在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28 天后自动失效;如无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的,则不需提供)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⑦发包人应按规定时间支付承包人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 ‰/天。 | |
3 | 提问: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但招标文件和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电子文件中均未给出相应格式,请招标人补充中小微企业免除保证金的相应格式。 |
答复:见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 |
4 | 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
答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
招标人:城口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日期: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 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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