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中医院新区医疗信息系统电脑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2
天长市中医院新区医疗信息系统电脑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区医疗信息系统电脑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文内容:
39.2 |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15日17 前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由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9.6 | 采购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 收到在线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
现修改为:
39.2 |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9.6 | 采购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 收到在线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
原文内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现修改为: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澄清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河南路140号
联系方式:刘春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天弘御景公寓楼西侧6楼
联系方式:干京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元、干京徽
电 话:*、*
0天1小时26分8秒
0天0小时11分35秒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区医疗信息系统电脑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文内容:
39.2 |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15日17 前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由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9.6 | 采购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 收到在线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
现修改为:
39.2 |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9.6 | 采购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 收到在线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
原文内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现修改为: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澄清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河南路140号
联系方式:刘春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天弘御景公寓楼西侧6楼
联系方式:干京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元、干京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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