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2023年中央财政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生物农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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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2023年中央财政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生物农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天长市2023年中央财政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生物农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中央财政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生物农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文内容:

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 17 日9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

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收到在线质疑后 3 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现修改为:

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

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收到在线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原文内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现修改为: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地址: (略) 新河北路53号     

联系方式:王鹤如、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广陵路金融大楼B-901室

联系方式:王泽、*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鹤如、王泽

电话:0550-*、*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业务提交
    2023/11/16 16:23:36
    0天4小时29分38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11/16 16:38:33
    0天0小时15分57秒

0天4小时29分38秒

0天0小时15分57秒

公告公示信息
天长市2023年中央财政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生物农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中央财政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生物农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文内容:

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 17 日9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

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收到在线质疑后 3 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现修改为:

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

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收到在线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原文内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现修改为: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9.检验和验收中(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地址: (略) 新河北路53号     

联系方式:王鹤如、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广陵路金融大楼B-901室

联系方式:王泽、*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鹤如、王泽

电话:0550-*、*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业务提交
    2023/11/16 16:23:36
    0天4小时29分38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11/16 16:38:33
    0天0小时15分57秒

0天4小时29分38秒

0天0小时15分5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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