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联通区县会议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购置二次比选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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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联通区县会议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购置二次比选公告-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上海联通区县会议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购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YT-*-010 ),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通过本项目建设,满足会议召开的高质量要求,提升会议系统运营能力、快速处理问题能力, (略) 重要会议顺利进行, (略) 及各区县会议系统进行专项改造及设备购置。

1.2 采购预算:* 元(不含税) 。

1.2.1采购内容:对上海 (略) 和杨浦办公区会议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包括音视频会议设备、显示屏、背景墙等。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和安装调测。

1.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年限为2年。

1.5交货及实施地点: (略) (上市联通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公告附件,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要求:无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会议系统交付(需包含硬件设备)。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方或*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http://**.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2 本项目P3 LED 箱体拼接显示屏和P1.5 小间距LED屏接受代理商应答。

应答人应为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若应答人为代理商(或某应答产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 (略)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 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1.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唱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转3转3)、在线客服、*@*hinaunicom.cn。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本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杨浦区榆林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5幢7楼

联系人1: 李天姣 电话:*

联系人2: 许晓雅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11月16日


发布单位 : (略)
相关附件:
附件1-公告附件:基准价表.docx[下载]
,上海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上海联通区县会议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购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YT-*-010 ),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通过本项目建设,满足会议召开的高质量要求,提升会议系统运营能力、快速处理问题能力, (略) 重要会议顺利进行, (略) 及各区县会议系统进行专项改造及设备购置。

1.2 采购预算:* 元(不含税) 。

1.2.1采购内容:对上海 (略) 和杨浦办公区会议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包括音视频会议设备、显示屏、背景墙等。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和安装调测。

1.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年限为2年。

1.5交货及实施地点: (略) (上市联通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公告附件,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要求:无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会议系统交付(需包含硬件设备)。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方或*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http://**.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2 本项目P3 LED 箱体拼接显示屏和P1.5 小间距LED屏接受代理商应答。

应答人应为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若应答人为代理商(或某应答产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 (略)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 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1.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唱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转3转3)、在线客服、*@*hinaunicom.cn。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本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杨浦区榆林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5幢7楼

联系人1: 李天姣 电话:*

联系人2: 许晓雅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11月16日


发布单位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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