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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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分公司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变更

(略) 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变更后)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招标人为 (略) 辽锦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辽锦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100 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的分馏塔底重沸炉( F-101)及加氢脱硫反应产物加热炉( F-201)联合余热回收用空气预热器(共一套);16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的延迟焦化炉( F-101)余热回收系统用空气预热器(共一套)。项目地 (略) (略) 锦州石化厂区内。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1.1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1.2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1.3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1.4实施或交货地点: (略) 锦州石化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2024年3月30日前。

2.1.6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2.1.7付款方式:

无预付,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款60%,安装调试标定合格后付款30%,质保金10%(质量保修期待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该支付方式及比例不允许出现偏离。

2.1.8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免费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

2.2招标范围:

(略) 加热炉深度余热回收项目中余热回收用空气预热器2套。

标段(标包)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的分馏塔底重沸炉(F-101)及加氢脱硫反应产物加热炉(F-201)联合余热回收用空气预热器。

第二标段: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的延迟焦化炉(F-101)余热回收系统用空气预热器。

最高投标限价:76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不含税。

其中,第一标段限价310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限价45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略) 物资库内空气预热器供应商,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所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业绩要求

与投标空气预热器结构型式相同的连续使用一年及以上(从投入时间开始计算)且空气预热器烟气出口温度达到90℃及以下的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与结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和至少连续运行一年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用时间、技术指标、运转情况、运转时间、是否存在故障等说明、且加盖使 (略) 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4.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如被 (略)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4.3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注:根据《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 (略) 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不允许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14:00至2023年11月24日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4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不锁定将无法提交投标保证金,锁定方法请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投标人手册查询。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略) 大庆分行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辽锦分公司

地 址: (略) 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七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诗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编:*

联系人:张远

电话:010-*

电子邮件:zhang.*@*ttp://**

2023年11月16日

,锦州

(略) 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变更后)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招标人为 (略) 辽锦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辽锦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100 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的分馏塔底重沸炉( F-101)及加氢脱硫反应产物加热炉( F-201)联合余热回收用空气预热器(共一套);16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的延迟焦化炉( F-101)余热回收系统用空气预热器(共一套)。项目地 (略) (略) 锦州石化厂区内。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1.1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1.2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1.3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1.4实施或交货地点: (略) 锦州石化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2024年3月30日前。

2.1.6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2.1.7付款方式:

无预付,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款60%,安装调试标定合格后付款30%,质保金10%(质量保修期待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该支付方式及比例不允许出现偏离。

2.1.8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免费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

2.2招标范围:

(略) 加热炉深度余热回收项目中余热回收用空气预热器2套。

标段(标包)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的分馏塔底重沸炉(F-101)及加氢脱硫反应产物加热炉(F-201)联合余热回收用空气预热器。

第二标段: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的延迟焦化炉(F-101)余热回收系统用空气预热器。

最高投标限价:76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不含税。

其中,第一标段限价310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限价45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略) 物资库内空气预热器供应商,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所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业绩要求

与投标空气预热器结构型式相同的连续使用一年及以上(从投入时间开始计算)且空气预热器烟气出口温度达到90℃及以下的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与结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和至少连续运行一年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用时间、技术指标、运转情况、运转时间、是否存在故障等说明、且加盖使 (略) 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4.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如被 (略)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4.3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注:根据《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 (略) 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不允许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14:00至2023年11月24日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4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不锁定将无法提交投标保证金,锁定方法请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投标人手册查询。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略) 大庆分行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辽锦分公司

地 址: (略) 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七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诗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编:*

联系人:张远

电话:010-*

电子邮件:zhang.*@*ttp://**

2023年11月16日

,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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