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滨湖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滨湖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YLCG2023-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滨湖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九) 开标、评标”“5.1评分项目及分值”“(4)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中 | (4)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13分) ①投标供应商配备中大型高空作业车(作业高度达10米及以上且折臂可360度旋转),自有的得2分/台,租赁得1分/台,本项最高得4分(限评两台); ②投标供应商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吨),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限评一台); ③投标供应商配备用于接送养护工人的车辆,7-9座的得1分,10-17座的得2分,18座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投标供应商配备梳草机,有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⑤投标供应商配备树叶粉碎机,有一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供应商租赁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表,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出租方营业执照、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图片、车辆行驶证(树叶粉碎机只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时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4)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13分) ①投标供应商配备中大型高空作业车(作业高度达10米及以上且折臂可360度旋转),自有的得2分/台,租赁得1分/台,本项最高得4分(限评两台); ②投标供应商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吨),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限评一台); ③投标供应商配备用于接送养护工人的车辆,7-9座的得1分,10-17座的得2分,18座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投标供应商配备梳草机,有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⑤投标供应商配备树叶粉碎机,有一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表,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图片、自有机械证明材料(发票或有效调拨单)、车辆行驶证(树叶粉碎机只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核查)等配套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租赁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表,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出租方营业执照、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图片、车辆行驶证(树叶粉碎机只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时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智汇锡建 (略)
地 址: (略) 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电 话: 05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YLCG2023-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滨湖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九) 开标、评标”“5.1评分项目及分值”“(4)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中 | (4)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13分) ①投标供应商配备中大型高空作业车(作业高度达10米及以上且折臂可360度旋转),自有的得2分/台,租赁得1分/台,本项最高得4分(限评两台); ②投标供应商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吨),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限评一台); ③投标供应商配备用于接送养护工人的车辆,7-9座的得1分,10-17座的得2分,18座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投标供应商配备梳草机,有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⑤投标供应商配备树叶粉碎机,有一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供应商租赁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表,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出租方营业执照、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图片、车辆行驶证(树叶粉碎机只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时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4)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13分) ①投标供应商配备中大型高空作业车(作业高度达10米及以上且折臂可360度旋转),自有的得2分/台,租赁得1分/台,本项最高得4分(限评两台); ②投标供应商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吨),自有的得3分,租赁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限评一台); ③投标供应商配备用于接送养护工人的车辆,7-9座的得1分,10-17座的得2分,18座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投标供应商配备梳草机,有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⑤投标供应商配备树叶粉碎机,有一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表,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图片、自有机械证明材料(发票或有效调拨单)、车辆行驶证(树叶粉碎机只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核查)等配套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租赁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表,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出租方营业执照、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图片、车辆行驶证(树叶粉碎机只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时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协议、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智汇锡建 (略)
地 址: (略) 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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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电 话: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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