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植物园花卉展示区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州植物园花卉展示区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PM[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植物园花卉展示区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中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确定的合格工程量,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审核批准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完成合同(含缺陷责任期1年)并在此期间无任何违约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更正为: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当月确认的工程计算结果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项目中标金额的8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审核批准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完成合同(含缺陷责任期1年)并在此期间无任何违约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成交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成交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无
名称:福州植物园
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上赤桥4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蒋炜灵、陈郑晰
电话:0591-*
(略)
2023年11月2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PM[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植物园花卉展示区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中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确定的合格工程量,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审核批准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完成合同(含缺陷责任期1年)并在此期间无任何违约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更正为: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当月确认的工程计算结果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项目中标金额的8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审核批准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完成合同(含缺陷责任期1年)并在此期间无任何违约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成交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成交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无
名称:福州植物园
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上赤桥4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蒋炜灵、陈郑晰
电话:0591-*
(略)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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