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沃成公采[2023]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北区实验中学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意: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 |
更改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注意: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北区实验中学
地 址: (略) 新北区晋陵北路58号
联系方式:沈主任 0519-*-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9-*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沃成公采[2023]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北区实验中学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意: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 |
更改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注意: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北区实验中学
地 址: (略) 新北区晋陵北路58号
联系方式:沈主任 0519-*-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9-*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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