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中医医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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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中医医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 宁 (略)
行政区域 宁南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3: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9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转9转135
采购单位 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宁南县宁远镇水碾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834-*
代理机构名称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028-*转9转1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参数等更正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听力计及测听室中:

19. 60dB状态通断比:应符合GB7341.1-2010,8.6.2规定;

25.计量检测报告(提供产品隔音性能检测报告)

更正为:

19.(实质性要求)60dB状态通断比:应符合GB7341.1-2010,8.6.2规定;

25.(实质性要求)计量检测报告(提供产品隔音性能检测报告)。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中:

▲22.售后服务:生产厂家在采购人所在地有常驻工程师负责售后工作(提供电话及工程师名单和工程师工作证复印件)删除。

(三)将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技术参数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标注“▲”条款33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176条;

(1)标注“▲”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总数量)*33分;

(2)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3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1.”“2.”“3.”…)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印刷资料或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更正为: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标注“▲”条款32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174条;

(1)标注“▲”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总数量)*32分;

(2)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4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1.”“2.”“3.”…)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印刷资料或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00722[2023]00167;

监督投诉单位:宁南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34-*;

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 (略)

地址:宁南县宁远镇水碾西路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 宁 (略)
行政区域 宁南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3: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9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转9转135
采购单位 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宁南县宁远镇水碾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834-*
代理机构名称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028-*转9转1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参数等更正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听力计及测听室中:

19. 60dB状态通断比:应符合GB7341.1-2010,8.6.2规定;

25.计量检测报告(提供产品隔音性能检测报告)

更正为:

19.(实质性要求)60dB状态通断比:应符合GB7341.1-2010,8.6.2规定;

25.(实质性要求)计量检测报告(提供产品隔音性能检测报告)。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中:

▲22.售后服务:生产厂家在采购人所在地有常驻工程师负责售后工作(提供电话及工程师名单和工程师工作证复印件)删除。

(三)将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技术参数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标注“▲”条款33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176条;

(1)标注“▲”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总数量)*33分;

(2)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3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1.”“2.”“3.”…)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印刷资料或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更正为: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标注“▲”条款32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174条;

(1)标注“▲”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总数量)*32分;

(2)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4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1.”“2.”“3.”…)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印刷资料或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00722[2023]00167;

监督投诉单位:宁南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34-*;

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 (略)

地址:宁南县宁远镇水碾西路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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