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育新路、环城路美化提升项目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琅琊区育新路、环城路美化提升项目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琅琊区育新路、环城路美化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ycg*-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琅琊区育新路、环城路美化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履约担保的形式:①银行转账或②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无条件保函)】现修改为: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保险
2、原招标文件P41页(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现修改为:(3)验收期限自收到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
3、原招标文件P30页方案设计能力:请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上述功能,要求视频时间5分钟以内;*@*q.com邮箱,加密视频文件未发送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发送的或发送的为非加密视频文件均视为未发送该项按零分处理;投标人必须将加密视频文件发送指定邮箱,解密密码和邮件发送名称(自行编写,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须编写在本项目投标的技术标文件中,邮件标题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视频文件按零分处理。视频演示文件须支持暴风影音播放,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压缩软件格式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以便解压,如因此原因造成视频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该项按零分处理。现修改为:1、请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上述功能;建议使用 MP4/WMV/AVI 格式,无演示或演示内容不能实现演示项功能需求的不得分。2.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上述功能,投标人自行创建百度网盘,将演示视频在本项目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网盘中,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网盘链接和提取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视频或视频无法下载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演示不得分。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按采购人要求到采购人单位进行实际演示,如实际演示内容与投标视频演示内容不一致,项目验收不予通过。
更正日期:2023月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琅琊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琅琊新区政府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港汇A座2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主任、鲁丹丹 电话:0550-*、* 五、附件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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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视频:
琅琊区育新路、环城路美化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ycg*-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琅琊区育新路、环城路美化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履约担保的形式:①银行转账或②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无条件保函)】现修改为: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保险
2、原招标文件P41页(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现修改为:(3)验收期限自收到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
3、原招标文件P30页方案设计能力:请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上述功能,要求视频时间5分钟以内;*@*q.com邮箱,加密视频文件未发送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发送的或发送的为非加密视频文件均视为未发送该项按零分处理;投标人必须将加密视频文件发送指定邮箱,解密密码和邮件发送名称(自行编写,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须编写在本项目投标的技术标文件中,邮件标题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视频文件按零分处理。视频演示文件须支持暴风影音播放,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压缩软件格式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以便解压,如因此原因造成视频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该项按零分处理。现修改为:1、请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上述功能;建议使用 MP4/WMV/AVI 格式,无演示或演示内容不能实现演示项功能需求的不得分。2.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上述功能,投标人自行创建百度网盘,将演示视频在本项目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网盘中,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网盘链接和提取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视频或视频无法下载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演示不得分。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按采购人要求到采购人单位进行实际演示,如实际演示内容与投标视频演示内容不一致,项目验收不予通过。
更正日期:2023月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琅琊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琅琊新区政府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港汇A座2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主任、鲁丹丹 电话:0550-*、* 五、附件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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