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计算机实训机房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泰州学院计算机实训机房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编号: TZC*-059
名称: (略) 计算机实训机房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计算机实训机房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本项目取消原资格条件,改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同时本项目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9日00:00:00至2023年11月15日24:00:00截止”更正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00:00:00至2023年11月27日24:00:00截止”
2.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 09:00(北京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海陵区济川东路93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0523-*
编号: TZC*-059
名称: (略) 计算机实训机房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计算机实训机房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本项目取消原资格条件,改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同时本项目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9日00:00:00至2023年11月15日24:00:00截止”更正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00:00:00至2023年11月27日24:00:00截止”
2.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 09:00(北京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海陵区济川东路93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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