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民会堂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和节能改造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厦门人民会堂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和节能改造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人民会堂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和节能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28 09:15:00,更正为:2023-12-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28 09:15:00,更正为:2023-12-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厦门人民会堂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和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C[GK]*)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1、技术项1-8“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除外):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3人,得2分;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2人,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3个月(开标时间当月不计)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更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除外):1)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绿建、暖通、电气、智能化)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3人,得2分;2)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绿建、暖通、电气、智能化)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2人,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3个月(开标时间当月不计)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2、删除商务项2-2“投标人具有碳中和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应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条款。
3、商务项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的项目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绿色低碳试点项目”的得2分。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绿色低碳试点项目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的项目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绿色低碳试点项目的得3分。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绿色低碳试点项目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06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3年11月2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7(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名称: (略) 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后勤综合楼一楼103室
联系方式:0592-*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楼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余丽梅、刘瑞凤
电话:0592-*
(略) (略)
2023年11月2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人民会堂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和节能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28 09:15:00,更正为:2023-12-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28 09:15:00,更正为:2023-12-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厦门人民会堂空调冷水机组更新和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C[GK]*)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1、技术项1-8“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除外):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3人,得2分;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2人,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3个月(开标时间当月不计)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更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除外):1)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绿建、暖通、电气、智能化)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3人,得2分;2)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绿建、暖通、电气、智能化)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达2人,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3个月(开标时间当月不计)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2、删除商务项2-2“投标人具有碳中和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应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条款。
3、商务项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的项目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绿色低碳试点项目”的得2分。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绿色低碳试点项目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的项目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绿色低碳试点项目的得3分。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绿色低碳试点项目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06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3年11月2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7(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名称: (略) 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后勤综合楼一楼103室
联系方式:0592-*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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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余丽梅、刘瑞凤
电话:0592-*
(略) (略)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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