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补充公告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JG2023-6335)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招标公告2.2.3 | 2.2.3主要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1)垂直电梯主要技术参数
(2)自动扶梯主要技术参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 2.2.3主要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1)垂直电梯主要技术参数
(2)自动扶梯主要技术参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 ||||||||||||||||||||||||||||||||||||||||||||||||||||||||||||||||||||||||||||||||||||||||||||||||||||||||||||||||||||||||
招标公告3.3.3 |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者②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A级、消防电梯B级或以上、自动扶梯C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或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电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主要技术参数》表中的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 |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者②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A级、消防电梯B级或以上、自动扶梯C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或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规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电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主要技术参数》表中的要求)。 |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7.4 | (1)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合格的候选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分结果、中标人等内容。 (5)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分结果、中标人等内容。 (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条款1.4.3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函或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函或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修改招标文件《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件1《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
修改招标文件《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件2《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
修改《电梯技术参数及界面划分》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件3《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技术需求书》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 (略) (略)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序号 | 定标因素 | 内容 | |
1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遵循“兼顾择优与竞价”的原则,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审: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 |
2 | 资信因素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的垂直电梯工程安装业绩。提供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只计取提供证明材料的前5项。 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包含安装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建筑高度、梯速等关键信息)、成果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筑高度、梯速的,还需提供图纸或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2.证明文件为非中文文本的,还需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文。 3.优先提供建筑高度高、梯速快的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的垂直电梯工程供货业绩。提供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只计取提供证明材料的前5项。 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包含供货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建筑高度、梯速等关键信息)、成果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筑高度、梯速的,还需提供图纸或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2.证明文件为非中文文本的,还需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文。 3.优先提供建筑高度高、梯速快的业绩。 | |||
3 | 性能因素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的电梯技术参数、性能、备品备件完善程度、维修保养等配套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性能因素进行横向对比。 |
垂直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电梯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参数 | 响应情况说明 | 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
1 | 曳引机 | 详见《技术需求书》 | |||
2 | 控制系统 | 详见《技术需求书》 | |||
3 | 随行电缆 | 详见《技术需求书》及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4 | 额定载重量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5 | 额定速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6 | 层/站/门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7 | 轿厢装修前出厂高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8 | 电梯开门净尺寸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9 | 关门力限制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0 | 暂停服务锁梯功能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1 | 防失速功能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2 | 光幕保护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3 | 底坑深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4 | 轿厢尺寸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5 | 井道尺寸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备注:1、此表内容为发包人采购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本表自行扩展;
3、投标人根据所投电梯设备填写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4、每部电梯均需提供此表。
自动扶梯主要部件清单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参数 | 响应情况说明 | 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
1 | 额定速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
2 | 水平梯级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
3 | 倾斜角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
4 | 提升高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备注:1、此表内容为发包人采购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本表自行扩展;
3、投标人根据所投电梯设备填写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4、每部电梯均需提供此表。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补充公告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JG2023-6335)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招标公告2.2.3 | 2.2.3主要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1)垂直电梯主要技术参数
(2)自动扶梯主要技术参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 2.2.3主要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1)垂直电梯主要技术参数
(2)自动扶梯主要技术参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 ||||||||||||||||||||||||||||||||||||||||||||||||||||||||||||||||||||||||||||||||||||||||||||||||||||||||||||||||||||||||
招标公告3.3.3 |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者②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A级、消防电梯B级或以上、自动扶梯C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或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电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主要技术参数》表中的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 |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者②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A级、消防电梯B级或以上、自动扶梯C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或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规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电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主要技术参数》表中的要求)。 |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7.4 | (1)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合格的候选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分结果、中标人等内容。 (5)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分结果、中标人等内容。 (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条款1.4.3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函或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函或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修改招标文件《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件1《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
修改招标文件《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件2《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
修改《电梯技术参数及界面划分》 | 详见原文 | 详见附件3《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技术需求书》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 (略) (略)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定标因素评审表(定标阶段用表)
序号 | 定标因素 | 内容 | |
1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遵循“兼顾择优与竞价”的原则,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审: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 |
2 | 资信因素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的垂直电梯工程安装业绩。提供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只计取提供证明材料的前5项。 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包含安装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建筑高度、梯速等关键信息)、成果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筑高度、梯速的,还需提供图纸或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2.证明文件为非中文文本的,还需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文。 3.优先提供建筑高度高、梯速快的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的垂直电梯工程供货业绩。提供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只计取提供证明材料的前5项。 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包含供货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建筑高度、梯速等关键信息)、成果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筑高度、梯速的,还需提供图纸或委托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2.证明文件为非中文文本的,还需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文。 3.优先提供建筑高度高、梯速快的业绩。 | |||
3 | 性能因素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的电梯技术参数、性能、备品备件完善程度、维修保养等配套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性能因素进行横向对比。 |
垂直电梯主要部件清单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电梯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参数 | 响应情况说明 | 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
1 | 曳引机 | 详见《技术需求书》 | |||
2 | 控制系统 | 详见《技术需求书》 | |||
3 | 随行电缆 | 详见《技术需求书》及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4 | 额定载重量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5 | 额定速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6 | 层/站/门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7 | 轿厢装修前出厂高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8 | 电梯开门净尺寸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9 | 关门力限制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0 | 暂停服务锁梯功能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1 | 防失速功能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2 | 光幕保护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3 | 底坑深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4 | 轿厢尺寸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
15 | 井道尺寸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1垂直电梯参数》 |
备注:1、此表内容为发包人采购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本表自行扩展;
3、投标人根据所投电梯设备填写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4、每部电梯均需提供此表。
自动扶梯主要部件清单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参数 | 响应情况说明 | 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
1 | 额定速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
2 | 水平梯级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
3 | 倾斜角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
4 | 提升高度 | 详见《技术需求书——附件2自动扶梯参数》 |
备注:1、此表内容为发包人采购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本表自行扩展;
3、投标人根据所投电梯设备填写是否为整部件或配件进口。
4、每部电梯均需提供此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