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LNG海水气化装置一期扩建项目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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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LNG海水气化装置一期扩建项目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 阅读数:422

(略) 招采中心拟对广汇能源综合 (略) LNG海水气化装置一期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汇能源综合 (略) LNG海水气化装置一期扩建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136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招标方主要运营LNG 接收、转运业务,现投运2 座5 万m3的LNG 储罐、2座16 万m3LNG 储罐及1 座20 万m3LNG 储罐,在建1 座20 万m3LNG 储罐,计划本年度11 月份建成、投产。LNG 接收站配套建设有LNG 海水气化装置,具备300×104 吨气化外输能力。为进一步扩建BOG 回收及LNG 气化能力,拟对LNG 海水气化项目进行扩建,计划新增中压、高压压缩机、小流量高压泵、计量撬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压缩机厂房、工艺管廊等建设内容,最终实现BOG 回收、LNG 气化以及相应外输计量等工艺需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地点: (略) 南通港吕四港广汇能源综合 (略) 。

施工工期:项目整体合同总工期10 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项目包含的华峰管线安装和*烷罐搬迁项目要求3 个月建成、投运。小流量高压泵及计量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个月建成、投运。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和GC1 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内至少1个30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应是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项目,内容应包括钢结构厂房、化工(危化品介质)工艺管道安装等主要工作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和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性文件。如未提供,视为业绩无效。

6、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7、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5 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对技术文件存在的疑问,在开标前核实清楚,确保报价准确、无遗漏。踏勘过程中应安排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便于充分沟通项目建设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9.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9.5未经允许私自踏勘投标人,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次项目将参与 (略) 实物折抵工作。

备注:参加开标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执业资格、社保证明、业绩合同等)由评委进行查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应资质资料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购买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21日10:00—13:30 ,下午15:30-18:00,售后不退。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并开通权限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缴纳账户:(1200元)

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新 (略) 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

行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60万元)

户名:广汇能源综合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启东支行营业部

账号:1111 6299 0910 1061 780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00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 (略) 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 (略) 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来招标人现场开标室进行开标答疑,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刘璐 电话:0991-*

技术联系人:王楼 电话: *

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张征宇 电话:0513-*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略) 招采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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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6 | 阅读数:422

(略) 招采中心拟对广汇能源综合 (略) LNG海水气化装置一期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汇能源综合 (略) LNG海水气化装置一期扩建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136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招标方主要运营LNG 接收、转运业务,现投运2 座5 万m3的LNG 储罐、2座16 万m3LNG 储罐及1 座20 万m3LNG 储罐,在建1 座20 万m3LNG 储罐,计划本年度11 月份建成、投产。LNG 接收站配套建设有LNG 海水气化装置,具备300×104 吨气化外输能力。为进一步扩建BOG 回收及LNG 气化能力,拟对LNG 海水气化项目进行扩建,计划新增中压、高压压缩机、小流量高压泵、计量撬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压缩机厂房、工艺管廊等建设内容,最终实现BOG 回收、LNG 气化以及相应外输计量等工艺需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地点: (略) 南通港吕四港广汇能源综合 (略) 。

施工工期:项目整体合同总工期10 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项目包含的华峰管线安装和*烷罐搬迁项目要求3 个月建成、投运。小流量高压泵及计量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个月建成、投运。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和GC1 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内至少1个30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应是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项目,内容应包括钢结构厂房、化工(危化品介质)工艺管道安装等主要工作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和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性文件。如未提供,视为业绩无效。

6、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7、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5 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对技术文件存在的疑问,在开标前核实清楚,确保报价准确、无遗漏。踏勘过程中应安排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便于充分沟通项目建设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9.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9.5未经允许私自踏勘投标人,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次项目将参与 (略) 实物折抵工作。

备注:参加开标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执业资格、社保证明、业绩合同等)由评委进行查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应资质资料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购买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21日10:00—13:30 ,下午15:30-18:00,售后不退。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并开通权限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缴纳账户:(1200元)

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新 (略) 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

行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60万元)

户名:广汇能源综合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启东支行营业部

账号:1111 6299 0910 1061 780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00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 (略) 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 (略) 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来招标人现场开标室进行开标答疑,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刘璐 电话:0991-*

技术联系人:王楼 电话: *

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张征宇 电话:0513-*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略) 招采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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