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音视频系统补充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部音视频系统补充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要
(略)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某部音视频系统补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某部音视频系统补充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22-TXT-0124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2部分内容:
(1)为7个房间建设音视频系统,基本要求如下:
满足各房间内视频显示和音频扩声需要;
敷设系统建设所需的线缆,对有桥架的房间线缆需在桥架内敷设,没有桥架的房间线缆要合理设计,尽量减少线缆外漏;
线缆沿墙面布设时,需安装线缆桥架;
所有设备安装到位,提供设备间互联线缆,系统调试正常。
(2)采购一批音视频相关设备,数量如下:
图像编码器,4台;
网络摄像机,20台;
图形工作站,6台;
导播切换台,1台;
话筒,10支;
显示器:136台。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如招标文件技术册内容与本公告项目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3最高投标限价:267.94万元;
3.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3.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具有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5.具有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6.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8.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军队单位除外)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复印件;
4.9.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专业);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本项目不接受整机进口投标;
4.12.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与 (略) 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5.2.发售地点: (略) 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略) 陕西分公司)
5.3.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6)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7)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军队单位除外)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复印件;
(10)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且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专业);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2)非整机进口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保密承诺书》(附件2);
注:(1)附件1、附件2模板,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领取。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地点: (略) 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略) 陕西分公司)。
6.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 (略) 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略) 陕西分公司)。
8、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
9.联系方法:
9.1.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
9.2.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29-*、*
一、项目概要
(略)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某部音视频系统补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某部音视频系统补充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22-TXT-0124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2部分内容:
(1)为7个房间建设音视频系统,基本要求如下:
满足各房间内视频显示和音频扩声需要;
敷设系统建设所需的线缆,对有桥架的房间线缆需在桥架内敷设,没有桥架的房间线缆要合理设计,尽量减少线缆外漏;
线缆沿墙面布设时,需安装线缆桥架;
所有设备安装到位,提供设备间互联线缆,系统调试正常。
(2)采购一批音视频相关设备,数量如下:
图像编码器,4台;
网络摄像机,20台;
图形工作站,6台;
导播切换台,1台;
话筒,10支;
显示器:136台。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如招标文件技术册内容与本公告项目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3最高投标限价:267.94万元;
3.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3.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具有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5.具有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6.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8.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军队单位除外)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复印件;
4.9.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专业);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本项目不接受整机进口投标;
4.12.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与 (略) 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5.2.发售地点: (略) 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略) 陕西分公司)
5.3.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6)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7)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军队单位除外)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复印件;
(10)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且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专业);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2)非整机进口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保密承诺书》(附件2);
注:(1)附件1、附件2模板,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领取。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地点: (略) 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略) 陕西分公司)。
6.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 (略) 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略) 陕西分公司)。
8、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
9.联系方法:
9.1.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
9.2.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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